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已由交通部交公路函【2020】829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南京至芜湖国家高速公路皖苏界至芜湖枢纽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及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495号《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G4211宁芜高速公路皖苏界至芜湖枢纽段改扩建项目核准的批复》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安徽省交通运输厅以皖交路函〔2021〕10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安徽省宁芜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建设管理单位安徽省交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本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G4211宁芜高速皖苏界至芜湖枢纽段改扩建工程施工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2021DFAGZ00052
2.2 招标类别:工程
2.3 项目名称:G4211宁芜高速皖苏界至芜湖枢纽段改扩建工程
2.4 项目地点:南京市江宁区;马鞍山市花山区、雨山区、经开 区、当涂县;芜湖市鸠江区。
2.5 建设单位:安徽省宁芜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6 项目概况:G4211宁芜高速皖苏界至芜湖枢纽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法人单位为安徽省宁芜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路线起点于皖苏省界处顺接南京至马鞍山国家高速公路油坊桥互通至铜井镇(苏皖界)段扩建工程项目终点,向南与宁安高铁并行布设,之后下穿采石河路,上跨采石河及G4221沪武高速,经黄梅山铁矿,于当涂县东上跨S445及姑溪河,沿大青山西麓山脚布设,之后继续向南上跨青山河及姑山矿铁路,于年陡镇东北设置年陡枢纽衔接规划的芜湖泰山路长江大桥,终点位于芜湖枢纽互通立交。路线全长49.305km。项目全线路基段长18.4608公里;桥梁段长16.54公里,设特大桥2座、大桥7座,中、小桥7座;互通立交8处(其中预留1处、完全利用1处),主线上跨桥39座,支线上跨桥8座;设匝道收费站5处(改扩建4处、利用1处)、服务区1处(改扩建)等配套设施。项目批复概算69.22亿元。
2.7 项目概算:
项目批复概算69.22亿元。
2.8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3个标段,具体如下:
(1)G4211宁芜高速皖苏界至芜湖枢纽段改扩建工程施工(含路基、路面、桥涵),包含施工、交验、缺陷期修复等工作内容。本次招标划分为3个施工标段,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 编号 |
桩号范围 |
长度 (km) |
行政区划 |
工程内容 |
NW-01 |
K26+915~K45+055 |
18.140 |
马鞍山市花山区、雨山区、经开区;南京市江宁区 |
路基工程,含主线、匝道土方工程、防排工程、边坡绿化;桥涵工程,含桥梁基础、下部、上部及附属结构,通道、涵洞工程等。控制性工程:马鞍山东环高架桥、马鞍山东枢纽互通。 |
NW-02 |
K45+055~K62+600 |
17.545 |
马鞍山市经开区、当涂县 |
路基工程,含主线、匝道、防排工程、边坡绿化;桥涵工程,含桥梁基础、下部、上部及附属结构,通道、涵洞工程等。控制性工程:姑溪河特大桥、青山河特大桥 |
NW-03 |
K62+600~K76+220 |
13.620 |
马鞍山市当涂县;芜湖市鸠江区 |
路基工程,含主线土方工程、防排工程、边坡绿化;桥涵工程,含桥梁基础、下部、上部及附属结构,通道、涵洞工程等。控制性工程:芜湖枢纽互通、与5KM燃气管道存在交叉及并行。 |
2.9计划工期:计划工期28个月,计划开工时间2021年5月1日(以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条件:
NW-01标、NW-03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NW-02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最低要求:近3年(2017~2019年)的年平均净资产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近3年(2017~2019年)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少于15亿元人民币;专门为本项目提供的由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支行及以上)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不分标段)。
(3)业绩最低要求:
NW-01标、NW-03标同时具备:近五年(自2016年1月至今,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累计长度不少于40KM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工程和独立完成过累计长度不少于15KM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业绩;独立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亿元的高速公路主线改(扩)建施工业绩;合同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达到交通运输部合格标准以上。
NW-02标同时具备:近五年(自2016年1月至今,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累计长度不少于40KM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工程和独立完成过累计长度不少于15KM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业绩;独立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亿元的高速公路主线改(扩)建施工业绩;独立完成1座桥梁单孔跨径大于130m高速公路特大桥施工业绩;合同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达到交通运输部合格标准以上。
(4)信誉最低要求:①没有被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安徽省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安徽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②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⑤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⑥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⑦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C级或D级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如在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等级评价公布日期之后,被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通报为C级或D级的投标人也不得参与本次投标。⑧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行业类别代码为G(公路工程)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担任过1个合同段且该合同金额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须具备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行业类别代码为G(公路工程)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担任过1个合同段且该合同金额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应根据以下规则投标:
不接受信用评价C级、D级单位投标。每名投标人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
(1)申请标段:投标人应同时申请NW-01、NW-03标段的投标,并对2个标段分别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获取和购买所有标段的招标文件,如投标人所投某个标段出现未获取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情况,其所投所有标段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NW-02标段对投标人申请不作要求。
(2)招标人将在开标现场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解密后进行NW-01、NW-03标段抽取工作,依据交易系统中NW-01标段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解密名单时间先后顺序,由监标人或由监标人指定的招标工作人员抽取其投标标段。
(3)NW-01、NW-03标段每个标段最终的投标人家数为所申请的投标人数量除以2,余数为1时,则随机抽取到任一标段。
(4)如出现母子公司等不得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的情形,则后抽取(解密时间在后)的单位自动分配到其他标段。
(5)NW-01、NW-03标段投标保证金如采用现金转账,投标人任选NW-01、NW-03标段其中一个标段账号转账200万元;如采用银行保函,保函担保金额200万元。
NW-02标段投标保证金如采用现金转账,投标人按NW-02标段账号转账200万元;如采用银行保函,保函担保金额200万元。
上述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按以下原则确定:
(1)有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19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时,直接引用该等级;
(2)没有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19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时,引用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18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
(3)没有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19年度和2018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时,引用交通运输部2019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
(4)无上述信用评价等级的,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B级及以下对待。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月14日上午9:00至2021年1月29日下午17:00。
4.2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网上下载。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名称)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在线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节假日休息)拨打400-0099-555。
4.3 招标文件价格:人民币400元整每标段(网上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本公告附件《评标办法》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对项目现场进行充分考察。
5.2 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3 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3日9:30,开标地点为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3楼9号开标室。投标人无需至现场开标,仅参与远程在线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即可。
5.4视为无效投标情形:
(1)未按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未上传或逾期上传、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
(3)投标人参加远程在线开标,但解密投标文件不成功。
5.5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每个标段人民币200万元整,若采用电汇(转账)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本公告所示账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无效;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则应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5.6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条款要求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省交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520号皖通产业园
联系人:魏工
电话:0551-63738113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管理处
联系电话:0551-63629541
8.重要说明
8.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责任自负。
8.2 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需查看注意事项,详见:电子交易系统—平台服务—电子招标投标—操作指南—进场项目(合肥)。
8.3 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在使用投标工具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致电网络技术服务电话:400-0099-555,(0551)62220164。
8.4 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9.保证金账户
NW-01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4253704797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北城支行
或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28679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NW-02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7253700622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北城支行
或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28680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NW-03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76753693812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北城支行
或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28681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附件:评标办法.docx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