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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坝(黔川界)至纳溪公路全线机电系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11-07-11 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 路桥人 0

业主单位:四川纳黔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截止:2011-07-15

所属地区:四川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建筑



厦门至成都公路(国家高速公路网横线16)四川省石坝(黔川界)至纳溪公路工程项目以下简称“纳黔路”,下同,已由国家发改委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补助、银行贷款及省厅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批准,由四川纳黔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依据国家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拟在全国范围内对全线机电系统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双信封形式,第一信封采用综合评估法,第二信封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资格后审。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四川省石坝(黔川界)至纳溪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位于四川省泸州市境内,起于叙永县石坝乡(黔川界),接贵州省拟建毕节至生机(黔川界)公路,经摩尼、高桥、普站、震东、叙永、江门、渠坝,止于泸州市新乐镇,北接已建成通车的成都~隆昌~纳溪高速公路,并与成渝环线宜泸渝高速公路相接,全线共长134.803公里。

(2)技术标准:公路等级,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4.5m;设计洪水频率:路基及一般桥涵1/100,特大桥1/300;设计荷载:公路-I级;沥青混凝土路面。

(3)本次招标内容包括:全线的收费、通信、监控三大系统及隧道通风、照明、消防、供配电的机电设备采购和安装、调试、完工测试、试运行、后续服务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全部监理服务工作划分为JDJL一个标段招标,拟按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总监办”)一级监理机构管理,按照三大系统监理组和隧道机电监理组工作内容设置,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标段 机电标段 主要内容 内容 完工时间

JDJL JD1隧道机电1沙地坪(单洞长4134m)、羊?岩(单洞长2500 m)、瑞公山(单洞长1078m)、叙岭关(单洞长8084m)、西湖1#(连供长405 m)、、西湖2#(连供长364 m)、草头山(单洞长892m)2012.6.30

JD2隧道机电2江门(单洞长3980 m)、大石板(单洞长3356m)、铜锣山(单洞长4200m)、金盘山(单洞长1104m)2011.12.15

JD3
监控系统 全线路段及隧道监控设施K61+700-K134+978.979在2011年12月15日前完工,K0+000-K61+700在2012年6月30日前完工。

JD4通信收费系统 全线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公路机电专项监理资质;

(3)监理业绩:近5年内(2006年6月至今)完成高速公路机电系统(收费、通信、监控三大系统及隧道通风、照明、消防、供配电)的施工监理项目3个及以上;其中须有一个高速公路项目里程长≥100公里,且须有一个及以上项目有一座长度(双洞不累加)≥3000米的隧道机电监理业绩。

(4)相应的财力:2010年度财务净资产收益率大于零;

(5)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6)信誉良好,投标人须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企业信用等级登记且等级应在C级以上(含C级)。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2.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2.4投标人必须按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交发[2009]22号)要求,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完成从业单位信用等级登记。对未按要求进行信用等级登记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查阅投标人是否办理信誉等级登记手续),招标人将不接受信用等级被评定为D级的投标人投标。

2.5监理投标人与对应机电工程施工标段中的投标人存在第2.3款规定的关系,将不能参与本项目同一路段的投标(“路段”指凡施工标段在监理管辖范围内的都被视为同一路段)。

3、获得招标文件的办法、地点、时间和费用: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原件;②资质证书副本(全本)原件;③单位介绍信;④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影印件一套(原件仅用于校核,影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印件),于2011年7月
11日至2011年7月15日上午9∶3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北京时间,不含公休日)到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10楼B座1006室购买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每份收取成本费人民币150元。逾期不售,标书售出后不退。

3.3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向招标人登记有关投标人信息,不提供联系方式,应按自行参加现场踏勘、开标会,自行从纳黔公司网站(http://www.nqgs.sc.cn/)查阅、下载补遗书及有关通知,不能下载的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否则后果自负。投标人收到补遗书后,不再向招标人发出确认函。。

4、投标文件的送交及相关事宜:

4.1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由投标人自行前往,并负责自身安全。

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统一组织。但招标人接受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4.2投标文件必须于2011年8月1日上午9:30--10:00时(北京时间)内以面交方式送达: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11楼A座1126室。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2011年8月1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第一信封公开开标(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到。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a.被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为AA级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现金或20万元额度的保函;

b.被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为
A级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为20万元现金或10万现金加10万元额度的保函;

c.被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为B级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为20万元的现金;

d.被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为C级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为30万元的现金.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现金转帐,且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一次性转出。

6、招标工作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各投标人应按照统一的格式填报如下公示资料: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含资质等级、法人情况、关联企业等),见公示表1。

(2)近五年(2006年6月起)已完机电施工监理项目情况表,见公示表2。

(3)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情况表,见公示表3。

以上3表(格式后附)以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U盘),以及上述三表书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按密封方式(电子文档与书面资料统一包装在一个包封内,外封套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其单位公章,再包入投标文件中,开标当天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给招标人),并由招标人按照各投标人所提供的公示资料原样于开标结束后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上公示5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凡未提供公示资料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作为废标处理。凡经查实所报资料虚假的投标人,将不通过评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其资质、业绩、人员最低条件要求应与公示内容一致,当不一致时,以公示资料为准。未经公示的业绩、人员作为无效的业绩、人员;经过公示的业绩、人员,但所附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作为无效的业绩、人员。在公示结束后2天内,招标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及交通主管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关于规范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处理行为的通知》(川交函[2008]331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和举报。举报材料要求、举报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和川交函[2008]331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可不予受理。

招标投标投诉按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第11号令)、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投诉处理行为的通知》(川交函[2008]331号)规定处理,全文查看: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


8.投标承诺函

8.1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2个工作日内,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交一份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投标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承诺函由不透明的信封密封,并在密封处盖密封章或签字,承诺函提交后,将由招标人的监督部门参与封存,并在投标人送交投标文件时公开开封。若投标人投标承诺函未按时提交给招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未遵从投标承诺函的承诺内容的,也视为放弃投标,并将按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的通知的通知》川交函[2010]466号文规定进行处罚:

1)放弃投标一次的,给予期限为3~6个月的C级信用评价;

2)处罚期内再次放弃投标的,给予期限为3~6个月的D级信用评价;

3)放弃中标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被投诉人的有关违规事实予以通报并取消其1-2年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纳黔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10楼B座

电话:028-66031805

传真:028-66031816

邮编:610041

联系人:肖先生、周先生、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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