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江县碧溪至双龙段高速公路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采购公告)

   2020-09-07 中国路桥招标网11860
核心提示:墨江县碧溪至双龙段高速公路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工作已经完成,普洱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项目实施方案和采购计

墨江县碧溪至双龙段高速公路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工作已经完成,普洱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项目实施方案和采购计划,并授权普洱市交通运输局为项目的实施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收费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操作指南(试行)》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及要求,对墨江县碧溪至双龙段高速公路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碧双高速公路”)(项目编号:YLZJ2019-14)面向国内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兴趣、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墨江县碧溪至双龙段高速公路PPP项目。

1.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普洱市墨江县境内。路线起于普洱市墨江县城北侧的小章差,接元磨高速公路,经过大巴豆、乌那、连当、阿桑乌堵,终点在赖蚌附近接元磨高速公路。

1.3建设内容:碧双高速公路路线主线全长约9.6公里。全线共布大桥9座,长2562m;中桥3座,长237m;小桥2座,长40m;涵洞、通道共计12道,主线全线共设置隧道2座,共长1750米,其中长隧道1座1070米,中隧道1座长680米。桥隧总长4.569km,占路线全长51.34%。互通式立交2座,其中枢纽立交1座,服务区一处,占地200亩。

1.4技术标准: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26.0米。碧双高速公路全长9.6公里。

1.5投资规模:项目批复概算总投资181541.0206万元。

2.采购需求

2.1 运作方式:BOT(建设-运营-移交)。

2.2 合作期限:自PPP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止,共15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3年。若合作期限需要变更按相关程序报批。

2.3 回报机制:本项目运营期间,若使用者付费不能完全覆盖成本,即需要对社会资本进行可行性缺口补贴。使用者付费来源于车辆通行费收入,可行性缺口补贴来源于普洱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若项目出现超额收益,全部由社会资本方享有(省级补助资金2000万元/公里按相关要求执行)。

2.4 采购范围:墨江县碧溪至双龙段高速公路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方,通过采购选定的社会资本方组建项目公司。市交运局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授予项目公司投资、建设、运营的特许经营权及本项目的设计、施工管理。

2.5投融资方案

(1)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社会资本方出资10,000万元,持股100%。

(2)本项目批复概算181541.0206万元,项目资本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金融机构贷款要求设定,其中政府方资本金出资为省级补助2000万/公里,暂定金额为17800.00万元,项目资本金剩余部分由社会资本方负责出资。项目资本金在建设期内按建设进度逐步到位(其中省级补助资金按照政府相关部门计划在建设期内分年度逐步到位)。若金融机构要求项目资本金比例增加,则由社会资本方负责出资。

(3)除资本金以外的建设资金为项目负债性资金,项目公司应采取多种渠道合法筹集;

(4)项目资本金与项目融资应按照政府方批准的年度投资计划及时足额到位;

(5)除为本项目的目的融资外,未经政府批准,项目公司不得为本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对本项目的支持、权利进行抵(质)押或设置担保权益;

(6)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及法规规定,并在向政府方办理收益权质押登记手续后,有权质押项目收费权,但时限不得超过特许经营期限。质押PPP项目合同项下的权益获得的银行贷款必须全部用于本项目,不得挤占、挪用、截留或抽逃;非因本项目建设和经营需要,项目公司不得以PPP项目合同项下的权益设定质押。

(7)项目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包括为其股东债务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不得承担其股东债务。

(8)政府方有权通过过程审计加强资金监管,监督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9)项目公司的资金应满足施工进度的要求,确保各类资金按时到位。项目公司应确保本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转移资金。

(10)在项目合作期限届满前,政府方履行完出资义务以及可行性缺口补助义务的前提下,项目公司应清偿归属为该项目一切债务(因政府方原因导致的债务除外)。

2.6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最多不超过5家通过资格预审。

3.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3.1 主体要求

3.1.1申请人须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企业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

3.1.2若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由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实体组成,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须明确牵头人及成员的持股出资比例及权利和义务,共同对采购人承担责任。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自行确定,一旦中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签署、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否则,相关资格预审申请均不予通过。

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除外,组成联合体投标除外)。

3.1.4采购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3.2 资质要求

3.2.1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社会资本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本项目的施工、货物或勘察设计服务的,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货物或勘察设计服务将由社会资本自行承担,不再招标。上述施工、货物或勘察设计服务的价格将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的原则和方法确定。

3.2.2投标人若不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其中标后应当依法对施工任务进行招标。

3.3 业绩要求

2015年至今,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任意一方)独立承担或参与过单个项目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基础设施项目投融资业绩(含在建项目,包括BOT、PPP等模式的建设项目)。

3.4 财务要求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下同)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若申请人存续期不足三年的,则提供自注册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数据)。申请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5 投融资能力

申请人需提供与本项目相匹配的投融资能力证明材料,应提供不得低于15.6亿元的投融资能力证明。证明材料可为:银行或金融机构存款证明、授信额度证明(申请人可以提供一项或多项投融资能力证明材料,累计额度满足要求即可;授信额度证明材料处于有效期内,其余证明材料出具时间需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内,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可累加)。

3.6 商业信誉要求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

3.7 其他要求

3.7.1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月至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内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

3.7.2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3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7.4根据国家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不能参加投标。

3.7.5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未出现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3.7.6自本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申请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

3.7.7本项目除允许已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投标外,不允许未参加资格预审及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投标。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凡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申请人于2020年9月8日上午9时00分至9月14日下午17时00分期间登录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pesggzyjyxxw.com/),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pesggzyjyxxw.com/)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还须在2020年9月14日下午17时00分前完成网上报名,以便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须在报名有效期内持以下资料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地点:昆明市盘龙区小坝路2号金尚俊园C座30楼):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若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②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若由法定代表人现场确认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若由委托代理人现场报名的);

③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3如果申请人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资格预审无需重复办理,直接登录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pesggzyjyxxw.com/)进行注册,待审核通过之后登录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pesggzyjyxxw.com/)进行网上报名。

4.4各申请人进行网上报名前,应当登录门户网站(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pesggzyjyxxw.com/),在“下载专区”—“工具下载”中下载最新的“驱动程序安装包”,并正确安装该驱动程序,以保证CA证书能正常登录。

4.5申请人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报名。

4.6未按规定报名的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申请人自负。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5.1.网上递交:递交网址为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pesggzyjyxxw.com/)。申请人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5.2.现场递交:光盘(光盘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为:*.ZCTBJ,下同)一份。光盘与网上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5.3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网上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光盘截止时间)2020年9月29日 09 时 00 分;

5.4光盘递交地点: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2号开标厅;

5.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若申请人未按规定递交光盘,未按规定在网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导致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6.公告媒介

6.1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在《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6.2 我公司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可能危及第三人利害关系的任何法律责任。

7.其他说明

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申请无需提交投标担保。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普洱市交通运输局

单位地址:普洱市人民东路29号

联 系 人: 艾工

联系电话:0879-2124443

 

代理机构:云南云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小坝路2号金尚俊园C座24-26、30楼

联 系 人:李先生、王女士

联系电话:18988482514、18852857281

 

监督部门:普洱市财政局

地址:普洱市茶城大道

联系电话/传真:0879-216593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资格预审公告.pdf 2020-09-07 16:13:03
2 发布公告(公示)申请表.pdf 2020-09-07 16: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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