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至太平川高速公路工程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长春至太平川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17]157号文件)、《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长春至太平川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延期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19]211号文件)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己由吉林省交通运输厅以《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长春至太平川高速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吉交函[2020]103号文件)批准,项目法人为长岭县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省补助资金、项目法人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监理中心试验室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长春至太平川高速公路起点位于长春市绿园区城西镇张家窝棚村,与长春市规划的新月路相接,经龙王乡、三岗乡、永久镇、太平山镇、光明乡、流水镇、前七号镇和八十八乡,终点位于长岭县太平川镇蛤蟆沁村何家窝棚屯西北侧,接在建的双辽至洮南高速公路,全长164.473公里。
2.2规模
全线设置大桥362米/3座,中桥941米/15座,小桥42米/2座,涵洞137道;互通式立交11处,分离式立交23处,通道56处,天桥83处;服务区3处,停车区3处,管理处3处,养护工区3处,收费站9处。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建设标准,设计时速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米。
2.3监理服务期及监理中心试验室服务期
服务期自签发开工令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满且办理完工程的竣工验收、结算审计后终止,与施工总承包合同最晚终止时间保持一致且不少于60个月。其中施工准备及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共36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本次招标标段范围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4个、监理中心试验室2个,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服务类型 |
标段 |
标段长度(Km) |
标段起迄桩号 |
对应施工标段 |
工作内容 |
招标范围 |
总 监 办 |
CTZJ-1 |
36.2 |
K0+000-K36+200 |
CTTJ-1 |
路基、路面、桥涵工程 |
总监办,服务类型:监理。 服务范围:负责路基、路面、桥涵工程施工等监理工作 |
CTZJ-2 |
40.1 |
K36+200-K76+300 |
CTTJ-2 |
|||
CTZJ-3 |
50 |
K76+300-K126+300 |
CTTJ-3 |
|||
CTZJ-4 |
37.988 |
K126+300-K164+288 |
CTTJ-4 |
|||
监理中心试验室 |
CTSY-1 |
76.3 |
K0+000-K76+300 |
CTTJ-1、CTTJ-2 |
路基、路面、桥涵等工程试验检测 |
监理中心试验室,服务类型:试验检测及技术咨询工作。 服务范围:负责路基、路面、桥涵等工程试验检测的全部工作及委托人的常规检测工作。 |
CTSY-2 |
87.988 |
K76+300-K164+288 |
CTTJ-3、CTTJ-4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同时资质和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
服务类型 |
标段 |
资质最低要求 |
业绩最低要求 |
总 监 办 |
CTZJ-1 |
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证书。 |
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近五年内累计独立完成过50公里及以上的高速公路路基、桥梁、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监理;(路基、桥梁、沥青混凝土路面可不在一个项目上)。 2、独立完成过1座大桥工程施工监理(主体中涵盖大桥可不单列)。 注:近五年高速公路施工分别指交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在2015年1月1日之后的国内新建高速公路工程、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国外高速公路工程业绩不能作为本次招标的企业业绩,“独立”指不是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业绩。 |
CTZJ-2 |
|||
CTZJ-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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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ZJ-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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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中心试验室 |
CTSY-1 |
须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机构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
投标人完成过或正在承担高速公路试验检测或中心试验室或高速公路施工全过程技术服务工作。 注:高速公路工程均指国内新建高速公路工程、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养护工程;国外高速公路工程业绩不能作为本次招标的企业业绩。 |
CTSY-2 |
(CTZJ1→4标段)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注:(1)对于在同一个公路建设项目中同时获得的多个合同,视为多个不同的业绩。
(2)投标人子公司或母公司的业绩不能相互使用;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不予认定。
3.2本次招标各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的开标、评标顺序为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CTZJ1→4标段)→监理中心试验室(CTSY1→2标段)。
3.4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3.7项目建设过程中,承包人必须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投入人员,不满足要求的将在奖罚中严厉惩处,并计入该企业信用评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7日至2020年9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省政务大厅四楼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窗口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登记须提供以下材料:(1)单位介绍信原件;(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 元人民币,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合同段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或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9月27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及第二信封)递交至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本次招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4楼开标室;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2020年9月29日9时00分;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4楼开标室。
5.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每标段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捌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6本项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围标、串标、借资质投标、违规分包、转包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纳入企业信用评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6.2本次招标的关键内容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开。
6.3招标人将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示以下相关内容: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岭县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岭县永久东路1483号
联系人: 丛连华
电话: 0438-722567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东财富中心7楼(长春市东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
联系人:李伟新、吴宇征
电话:0431-80526067
电子邮件:JLZS9986@163.com
附件: |
长春至太平川高速公路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监理中心试验室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关键内容信息公开.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