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至台北国家高速公路廊坊段礼贤互通连接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0-08-11 中国路桥招标网1310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北京至台北国家高速公路廊坊段礼贤互通连接线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0)553号批准建设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至台北国家高速公路廊坊段礼贤互通连接线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0)553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冀交函审批【2020】253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廊坊市公路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一是由京台高速公路廊坊管理中心按照原批复概算承担;二是由廊坊市政府出资,三是其余由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管理委员会出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廊坊市公路工程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基本情况: (1)项目起于万庄镇墨其营村西,下穿铁路引道南侧,起点桩号为K0+000,路线向西下穿密涿高速后,在K5+471.814处与正在建设的105国道交叉后,向南与105国道共线1.466公里后,再转向西北至北京界到达终点,与大礼路相接,终点桩号为K9+757.26。路线全长9.757公里。 

(2)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K0+000-K5+471.814)段采用双向四车道,路基宽26米;105国道至终点北京界段2.819公里(K6+937.991-K9+757.260)段采用双向六车道,路基宽33.5米。与105国道共线段1.466公里(K5+471.814-K6+937.991)目前正在建设双向四车道公路,本项目在现有路面宽度两侧各加宽3.75米,实现双向六车道标准,路基宽33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从上到下依次为5厘米AC—13C细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7厘米AC—20C中粒式沥青混凝土+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全厚66厘米。

(3)全线设大桥1座,中桥3座,圆管涵5道,箱涵1道。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全线分离式立体交叉2处.全线共设平面交叉16处,其中与等级公路平面交叉4处。

2.2招标范围:

2.2.1北京至台北国家高速公路廊坊段礼贤互通连接线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2标段划分:本此招标分为1个标段。

2.2.3计划工期:2020年9月15日—2021年10月31日。如果不能按时提供项目建设用地,施工工期顺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3.1.2财务要求: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3.1.3业绩要求: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3.1.4信誉要求: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0年8月11日上午9:00至2020年8月17日下午17:00(节假日除外)。

4.2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测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廊坊市首页“通知公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4.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投标文件,并在开标现场提交: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应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上传; ②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LFTF格式)一份(U盘、光盘等存储介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密封提交; ③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A4纸打印并胶装),密封提交。 注:投标人登录“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文件下载】菜单,点击页面左上角【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按钮,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 ”;也可在文件下载详情页面点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图标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 ”;或者直接登录新点标桥IMG_256https://www.bqpoint.com/在下载栏目中搜索“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 ”;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使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通知》公告链接: IMG_257http://www.hebpr.gov.cn/zwgk/001001/001001002/20190305/2e987d81-8656-4c48-a7e2-5749d1cd559c.html.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2020年9月1日9时30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廊坊市公路工程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廊坊市新华路80号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

邮政编码:065000

邮政编码:050010

联 系 人:赵蕾、赵军丽 

联 系 人:苗永超

电    话:0316-2332123

电    话:0316-5912139

传    真:0316-2332132

传    真:0311-69052033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rhahlf@126.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要求

营业执照

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企业资质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为本项目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不得少于5000万元(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计算,以年末数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5年内(2015年7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项合同额不少于2亿元的新建或改扩建一级以上(含一级)公路工程(含路基、桥涵、路面工程)施工项目。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过去1年(2019年7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施工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

高级工程师,;

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近5年内(2015年7月1日至今, 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完成过1项合同额不少于2亿元的新建或改扩建一级以上(含一级)公路工程(含路基、桥涵、路面工程)施工项目。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

1

高级工程师,;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近5年内(2015年7月1日至今, 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作为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完成过1项合同额不少于2亿元的新建或改扩建一级以上(含一级)公路工程(含路基、桥涵、路面工程)施工项目。


附件2: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2)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一)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d、投标函出具的日期与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时,投标函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签署日期同日或之后)。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投标人须知“3.7.4”规定;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应认为其存有重大偏差,并对该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中的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人若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金额报价一致。

(7)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3.7.4项规定;

(8)投标人未使用调价函。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应认为其存有重大偏差,并对该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 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总分值100分)

施工组织设计:40分;

主要人员:30分;

类似施工经验: 15分;

履约信誉15分

2.2.3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3.2.4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第一信封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后,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如果得分相同,以业绩个数多的优先排序),对排名前3(含3)的投标人的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启评审。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施工组织设计

40分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项目管理机构

8

科学合理得6.1-8.0分,一般得4.8-6.0分,缺项不得分。

主要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9

科学合理得7.1-9.0分,一般得5.4-7.0分,缺项不得分。

工程实施进度及保障措施

4

科学合理得3.1-4.0分,一般得2.4-3.0分,缺项不得分。

工程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

4

科学合理得3.1-4.0分,一般得2.4-3.0分,缺项不得分

工程安全目标及保证措施

4

科学合理得3.1-4.0分,一般得2.4-3.0分,缺项不得分

环境保证措施

4

科学合理得3.1-4.0分,一般得2.4-3.0分,缺项不得分

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4

科学合理得3.1-4.0分,一般得2.4-3.0分,缺项不得分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3

科学合理得2.6-3.0分,一般得1.8-2.5分,缺项不得分。

2.2.2(2)

主要人员

30分

项目经理资历

15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得9分;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业绩加6分,最多加6分。

项目总工资历

15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得9分;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总工最低要求)业绩加6分,最多加6分。

2.2.2(3)

其他因素

业绩

15分

类似施工经验

15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9分;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业绩加6分,最多加6分。

履约信誉

15分

信誉情况

15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 (信誉最低要求)得15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

评标程序

(1)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

(2)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评审,确定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评审的投标人前3名单位。

(3)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进行开标。

(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进行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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