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连霍高速公路吕梁互通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连霍高速公路吕梁互通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19〕1044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案号:WJS0000-202007081007335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市连霍高速吕梁互通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徐州市连霍高速吕梁互通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LH-LLHT-SG1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连霍高速公路吕梁互通是连霍高速公路上新增互通项目,位于徐州市徐庄镇,距离徐州互通17.1km,距离东探互通11.3km。互通形式为单喇叭互通,互通主体布置在连霍高速公路与G206交叉处东南象限,被交路为G206,C匝道上跨连霍高速公路。主线连霍高速公路设计速度120km/h,被交路G206设计速度100km/h,匝道设计速度40km/h,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C匝道为对向双车道,A、B、D、E匝道均采用单向单车道。
吕梁互通主线连霍高速改造范围为K201+800-K202+900,长1100m,被交路改造范围为NK36+000-NK36+500,长500m,互通匝道总长2031.895m。吕梁互通范围内新设桥梁1座,即C匝道跨连霍主线大桥,上部结构为5×20+2×(3×35)m装配式连续箱梁+支架现浇RC连续箱梁,桥梁全长317.2m,柱式墩,肋板台,钻孔灌注桩基础;新建机耕通道2道,拼宽通道(人行通道)1道;新建圆管涵6道,拼宽涵洞(均为箱涵)3道;新设一匝道收费站,收费站包括房建区及收费站区(含收费大棚),收费站区车道数为3进4出,房建区(含收费综合楼、场区、配电房泵房)总用地面积6003m2,收费综合楼为地上二层,钢筋砼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145.8m2。
2.2本次招标共分一个施工标段,即LH-LLHT-SG1标段,招标内容为上述工程概况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叉、交通安全设施、预留预埋、环境保护、收费大棚、房建(包括收费综合楼、配电房及泵房、装饰装修、供配电、污水处理、厨具、场区及其他配套设施等)、照明等工程(取水、外电接入、监控、通信、收费系统不在本标段的招标范围,具体以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及相关临时工程以及为完成上述工程所必须的其它工程的施工及缺陷修复等。
2.3本项目LH-LLHT-SG1标段建安费约人民币13500万元。
2.4项目计划工期:施工工期暂定为7.5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1.3 企业业绩条件要求:
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一个高速公路主体工程(指新建或改扩建)的施工。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2)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为A级(含暂定)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告(或公布)的为准;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照暂定A级确定。
3.1.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条件:
(1)项目经理资格条件:
①持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②持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③持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④2015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一任一级公路及以上等级公路主体工程施工项目(指新建或改扩建)的项目经理(含副职);
⑤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以下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2)项目总工资格条件:
①持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②持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③2015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一任一级公路及以上等级公路主体工程施工项目(指新建或改扩建)的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④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以下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1.6 相关投标人(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 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附件1)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打印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投标人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建立信用信息;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半流程招投标”中点击“招标公告查看”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下侧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点击“申请预约”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传真号码,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操作为准,投标人应自行在“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中查询确认。
(5)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的数据在编制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6)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58182190。
4.2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疫情防控期间,采用不见面方式(线上、邮寄)获取招标文件。按上述预约方式完成网上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应于2020年7月20日至2020年 7月27日17:00时前将①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②加盖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③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在本公告下侧“其他附件下载”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扫描后发送至jsdingjun@126.com(上述原件须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并告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薛朋,电话号码:18752115523),逾期不予受理。招标代理机构收到相关材料和招标文件费用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电子邮箱并同时邮寄纸质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电子版与纸质版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4.3招标文件收取成本费1000元/标段,图纸收取成本费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进行,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踏勘现场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8月11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27开标室(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招标人在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后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徐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徐州市连霍高速吕梁互通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大庙街道凤凰大道9号
联系人:范磊
电话:1395226529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鼎峻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二环西路63号西都大厦1103室
联系人:严薇
电话:0516-85656560、18252110327
E-mail:jsdingjun@126.com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0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