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G219防城峒中至东兴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0-07-02 中国路桥招标网1843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国道G219防城峒中至东兴公路工程(K0+000~K13+847.081段)己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G219防城峒中至东兴公路工程(K0+000~K13+847.081段)己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G219防城峒中至东兴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桂发改交通[2016]110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国道G219防城峒中至东兴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桂发改交通[2019]3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G219防城峒中至东兴公路工程两阶段初步设计调整的批复》(桂交行审[2019]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业主多渠道筹措,出资比例为: 77%:23% ,招标人为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在评标阶段再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国道G219防城峒中至东兴公路工程(K0+000~K13+847.081段)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10-20米,水泥混凝土路面,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起点位于峒中镇江口村附近,起点桩号为K0+000,本合同段终点位于大垌田附近与马路至峒中公路里火支线,终点桩号K13+847.081。

项目合同估算价为:5.9297亿元。

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工期7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施工招标的范围:包括路基、路面、排水、隧道、桥梁、涵洞及安全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等施工图中包含的所有建设内容。

质量要求:(1)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本招标路段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工程数量如下表:

桩号

长度(km)

路基土石方(1000m3)

水泥砼路面(1000m2)     

桥梁(m/座)

涵洞(m/座)

隧道(m/道)

K0+000~K13+847.081

13.896

1188

185

360/5

1197.82/45

3762.5/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相符。

(4)资质要求:

具有以下要求的资质之一:

①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②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并同时具有隧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5)业绩要求:

投标人业绩需同时满足下列两项要求:

①近5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成功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5亿元以上的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中的“总包已建”相关信息为准。

②近5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成功完成过一个公路隧道线路长度不少于3公里的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中的“总包已建”相关信息为准。

(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公路工程专业)和有效的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7)财务要求:

①投标人在2019年度财务状况指标中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低于1.0;

②投标人最近三年(指2017年~2019年)资产负债率要求:不高于0.85;

③专门为本项目提供的由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8)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不存在被交通运输部在全国范围内作出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②投标人不存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作出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广西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投标人不存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16]59号)中有关其它市场禁入性规定的情况。否则,招标人有权宣布取消中标资格。对于已经宣布中标的,招标人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五十四条的规定主张中标无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至日止,投标单位应为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的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为C级以上(含C级)的单位,C级以下的投标单位投标无效,投标单位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16〕59 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广西公路建设市场2019年度公路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及监理人员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20〕26号)为准。

③凡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 2020 年7 月1日至2020年7 月8 日,潜在投标人可以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gxggzy.gxzf.gov.cn),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规定的流程办理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有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项目的图纸按以下方式获取:

(1)因疫情期间现场购买的,潜在投标人需提前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打电话预约购买及领取时间,预约电话0771-2610593;

(2)因疫情期间转帐后邮寄的,潜在投标人转帐时需注明项目名称和编号,转帐成功后及时将转账底单扫描件、邮寄地址、联系方式、邮箱地址等发送邮箱(jyk2610593@163.com),自治区交易中心将在收到邮件经核实到账后一个工作日内将技术资料寄出,联系电话0771-2610593,转帐开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账号:4505 0160 4950 0966 6666-0011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南宁江南支行营业部

4.3图纸获取时间:2020 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8日。

图纸费金额:图纸费¥3000元/套。(开具发票事宜开标结束后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图纸费支付:投标人的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银联卡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交易中心刷卡或转账支付。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发售图纸联系窗口:④号窗(交通类0771-2610593)、财务科(0771-2610536)。

须完成上述“4.1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4.2、4.3现场购买或者转账后邮寄图纸”两个流程,方具备投标资格。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出具购买图纸的缴费单复印件,否则视为投标前的手续,不予受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请投标人自行考察),也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7月27日11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30分至11 时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将于开标当日在中心网站及中心电子显示屏上公布)。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5.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时需正确佩戴口罩、体温不得超过37.3℃、没有疫情接触史或医学观察已经满14天,否则将被劝返或隔离,必要时配合区域防疫机构强制隔离。

5.4疫情期间,本项目接受投标文件邮寄,投标人可选择邮寄投标文件。选择邮寄的投标人需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6:30分前)将密封包装好的投标文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好包装和密封后另行进行快递包装)寄到以下地址:

收件地址: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四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收件人:何芮;电话13558331127。

寄件人应为本单位的人员同时为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请寄件人在邮件外包装写清楚是国道G219防城峒中至东兴公路工程(K0+000~K13+847.081段)施工招标项目的投标文件,并留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如有疑问请咨询开评标科:0771-2610595。

5.5选择邮寄的投标人视为对本项目的唱标记录直接确认,其签到时间以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为准,签到表和开标记录表中将对投标人标注“邮寄”字样。

5.6投标人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包封破损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7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和《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 异议

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异议的,请在规定时间内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防城港市港口区金花茶大道52号

电      话:0770-2829251

联  系  人:王工、郭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C栋临街商铺二楼203室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0771-2115873/18176882888

9. 交易服务单位

招投标服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电     话:0771-2610593

10.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地    址:广西南宁市新民路67号

电    话:0771—2115254

招 标 人: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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