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武汉市四环线武湖至吴家山段(项目名称)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武汉市四环线武湖至吴家山段工程项目核准的通知》(鄂发改审批服务[2014]2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北四环线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出资25 %,国内银行贷款75% ,招标人为武汉北四环线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武汉市四环线武湖至吴家山段是起于黄陂区武湖农场维尔福种苗中心,对接拟建的四环线青山长江公路大桥北岸接线;路线沿刘大路向北至农耕年华生态园向西,上跨武英高速、滠水河,下穿合武高铁、石武高铁,于滠口油库与交通部海事局武汉培训中心之间穿过,跨越京广铁路武汉北编组站、岱黄高速后,经后湖北侧,走绕城高速公路与航空企业总部之间,穿汉孝城际铁路,跨机场二通道、府河、东流港、硚孝高速、五环大道,过宋城水乡东侧、通信指挥学院新区西侧,止于十一支沟与东西湖大道(G107)交叉处,对接在建的四环线吴家山至沌口段。
建设规模:路线全长47.407km。全线拟设特大桥24385m/14座、大桥756m/1座、主线上跨分离立交桥15682m/11座、支线上跨分离立交桥260m/2座,设互通式立交桥7处(汉施互通、白沙湾枢纽互通、鞠家咀互通、林家湾互通、墨家湖互通、径河枢纽互通、预留三店互通)、匝道收费站3处、服务区1处、停车场1处、监控管理分中心1处、养护工区1处。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武汉市四环线武湖至吴家山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标段范围内的交通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防眩板等。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1],计划开工日期 2020年 6月10 日。
合同估算价:约6000万元。
2.3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 [2]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 个标。
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推荐中标候选人或选择中标人的方法)。
3.4其他要求:已列入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18年度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且信用等级评定为D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2018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公告》信用等级评定为D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0 年 5 月 15日至 2020年 5 月1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6 月 10 日 9 时 30 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武汉北四环线高速公路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张柏路 地 址 :武汉市武昌区积玉桥街和平大道716号武汉航天首府15幢49 层1-6号
邮政编码:430000 邮政编码:430000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 系 人:翁昕卓
电 话:027-83389165 电 话: 027-87891918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0 年 5 月 14 日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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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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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具备: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交通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注:_附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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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财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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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满足: 1、投标人的注册资本不低于8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每年营业收入均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 3、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不小于1。 |
注:投标人应提供2016年、2017年、2018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至少包含:近三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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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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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曾独立完成过1条单个标段里程不少于30km的国内新建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且均应同时包括护栏、隔离栅、标志、标线工程内容。 |
注:1、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的业绩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否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2、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4、同一标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由两家及以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中标并实施的,该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不予认可。以联合体身份中标的项目或者以投资人身份中标的项目,投标人应在注1的基础上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彩色扫描件。
5、工程分包业绩不予认可。
6、招标文件中的“近5年”除有特殊说明外,均是指工程交工验收的时间从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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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信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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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冻结、或清算、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务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未被列为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18年度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且信用等级评定为D的单位,且也未被列入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2018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公告》信用等级评定为D。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黑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1、_应提供投标人 2018 年度全国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网站截图或文件等)。
2、投标人对以上(1)、(2)、(4)信用状况均应附指定网站截图,截图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若投标人存在行贿犯罪行为,应按有关规定附相应资料。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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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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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1 |
中级职称,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三类人员”B类证书,近5年担任过1条新建高速公路交安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 |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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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 |
1 |
高级工程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三类人员”B类证书,近5年内曾担任过1条新建高速公路交安工程的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 |
注:1、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须附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如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证书)的彩色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辩,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2、业绩证明材料以投标人的业绩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否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3、“近5年”是指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交工验收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4、投标人应提供上表中的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省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1]招标人设置计划工期时应明确具体的时间,以日历天为单位,开工当日不算在内。
[2] 填写信用等级评价的发布单位、信用类型、信用等级、信用年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