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银川至百色公路宁东至甜水堡(宁甘界)段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7]120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自治区宁东至甜水堡(宁甘界)公路项目核准的批复》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函[2017]471号文件:《交通运输部关于宁夏自治区宁东至甜水堡(宁甘界)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本项目机电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宁交函[2019]139号文件:《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银川至百色公路宁东至甜水堡(宁甘界)段交通安全设施环境保护景观绿化和机电系统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批准,项目业主为宁夏银百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补贴、银行贷款及自筹,招标人为宁夏银百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机电工程(第二阶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银川至百色公路宁东至甜水堡(宁甘界)段机电工程(第二阶段)施工。
2.2 建设地点:吴忠市盐池县境内,起点位于盐池县高沙窝镇,终点位于萌城镇。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项目全长112.592km,双向四车道,设计行车速度100公里/小时。本次机电招标包括银川至百色公路宁东至甜水堡(宁甘界)段监控、通信、收费及供配电照明设施等机电施工内容(除第一阶段全线纵向通信管道预埋工程及高沙窝枢纽临时通信工程)。
2.4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所设计的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2.5 计划工期
预计开工日期:2020年5月15日;
计划交工时间:2020年9月30日;
试运行期6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保修期5年。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合同段,根据工程特点划分为1个组机电类(A组),按组进行招标。本项目按A组进行报名招标,报名后即是A组内两个合同段均进行了报名。不确定所报具体合同段,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后在第二信封开标现场随机分配到A组里的某1个合同段。本组为纸质标(包含1和2合同段)。具体合同段划分和主要工程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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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
合同段 |
路段号 |
主要工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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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第一合同段 |
K0+000~K49+971 |
本合同段路线全长49.971km,起点位于青银高速北1km处,招标包括K0+000~K49+971范围内监控、通信、收费及供配电照明设施工程等内容(除本合同段内通信系统设施中通信管道工程以外的所有施工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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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合同段 |
K51+000~K113+611 |
本合同段路线全长62.611km,招标包括K51+000~K113+611范围内监控、通信、收费及供配电照明设施工程等内容(除本合同段内通信系统设施中通信管道工程以外的所有施工内容)。 |
2.7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2.8 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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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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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 条件 |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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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能力 |
投标人提交最近三年(2016年至2018年 或 2017年至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并且要满足以下要求: (1) 提供的财务报表三年平均营业额不小于6000万元人民币; (2) 提供最后一年的财务报表的货币资金余额大于3000万元人民币; (3) 提供最后一年的财务报表的流动比率大于1.1(110%)。 注: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彩色影印件。 2.根据投标人须知正文3.5.2要求“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因此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年份规定的可以对本项目投标,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且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年份的财务报表均需满足以上要求。 3.如投标人上一年度的货币资金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则需要由地市级及以上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相应数额的银行信贷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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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业绩 |
投标人在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交工日期为准),成功地完成过3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00万元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业绩,并且该施工业绩是以投标人名义签署合同并独立完成,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业绩必须是在“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业绩,其考核指标以系统中录入的信息为准,否则,其业绩将不予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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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信誉 |
(1) 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 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 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宁夏”网站(http://credit.nx.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 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的情形且正处于处罚期内; (7)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函; (8)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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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人员 |
项目经理:至少担任过2个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业绩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职务,持有一级机电专业建造师证,路桥相关(公路、路桥、桥梁、公路与桥梁、道路与桥梁、道桥、公路与城市道路、交通运输、交通土建工程等)或机电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级别职称,持有建设部门或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目总工:至少担任过2个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业绩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职务,机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级别职称,持有建设部门或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个人业绩必须是在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业绩,否则,其业绩将不予认可。 项目安全总监:具有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业绩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经历,路桥相关(公路、路桥、桥梁、公路与桥梁、道路与桥梁、道桥、公路与城市道路、交通运输、交通土建工程等)或机电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级别职称,持有建设部门或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 本项目A组具有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即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参加同一个组的投标,且将随机摸号分配至组内不同的合同段。但其中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具有关联关系的投标人数量不得超过组内的合同段数量,若超过,则按照以下原则对具有关联关系的投标人进行标段划分:
① 如通过详细评审的前6名的投标人中,具有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数量超过2个,按照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关联企业前两名进入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开评标环节,未选取的关联投标人视为弃标。因此,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不足6名,根据前6名后的排名先后顺序进行补充,如再次出现以上关联情况,以此类推,直至补充到6名投标人为止。
② 排序确定后,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开标环节将随机摸号分配至组内不同的合同段。
3.5 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在开标现场应主动向招标人说明,并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填写清楚,如隐藏或不说明或未填写被查出后随时取消所有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的投标资格。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宁夏”网站(http://www.nxcredi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4月14日至2020年04月19日下午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
4.2 本次A组投标人只能按A组进行报名,报了一个A组相当于对A组内所有标段均进行了报名。招标人将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被推荐的前6名)的投标人,通过现场摸号的方式确定投标人在A组内所投标段,只能随机分配到A组内的1个标段,招标人仅对其分配到的标段的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文件)进行开标。即参加A组投标的投标人须按组递交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但必须同时递交A组内所有标段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4.3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3915751。办理地点: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B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大厅。相关费用请自理。
4.4 投标人成功报名后,请于2020年04月14日至2020年04月19日下午18时30分,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工程量固化清单并领取图纸。需邮寄图纸的,请致电/函代理公司。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5月06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五楼(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9号汽车大世界对面,邮编750011)。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因疫情影响,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注意事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并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疫情期间相关投标方案的最新文件,现场投标人开标投标根据最新文件执行,由此造成的结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上转载。
注: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通知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重点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为主)或报名内部系统发布的信息。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名 称:宁夏银百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友爱中心路2323号
联系人:张先生、王女士
电 话:0951-5920879
招标代理
名 称:宁夏众帮天成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92号亲水商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951-8764200、8764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