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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惠高速公路龙门至惠州段工程项目投资人招标(补充招标)【其它】招标公告

   2020-03-21 中国路桥招标网0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韶惠高速公路龙门至惠州段工程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粤发改交通函[2019]2998号文批准建设。本项目已于2017
 1. 招标条件

韶惠高速公路龙门至惠州段工程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粤发改交通函[2019]2998号文批准建设。本项目已于2017年采用BOT+EPC建设模式对项目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并成立了原项目公司:惠州惠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现实际持有原项目公司46%股权的投资人和施工总承包单位(中铁南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退出人)退出,受惠州市人民政府及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委托,惠州市交通运输局将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投资主体(以下称“投资人”)以补充替换退出的投资人,惠州市交通规划与建设事务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负责具体开展招标相关工作。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现将该项目投资人补充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编号:见《招标日常安排表》。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路线起于惠州市龙门县平陵镇(接武深高速公路),往南经博罗县公庄、柏塘、杨村、罗阳、泰美镇,终于惠城区汝湖镇石窝(与广惠高速公路相交,对接惠大高速公路),全长约60.9公里。项目全线设桥梁14876米/48座(不含互通立交主线桥),其中特大桥2845.5米/2座、大桥11285.5米/36座;设遂道2227.5米/2座。全线设路滩(枢纽)、平陵、公庄、苏茅坪(枢纽)、柏塘、仍图、长湖、(枢纽)共8处互通立交;设服务区2处,养护工区1处,管理中心1处。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全线采用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双向6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33.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项目估算总投资约79.15亿元,其中,本次补充招标部分的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6.4亿元。

建设期:36个月,自施工许可证颁发之日起至交工验收之日止。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韶惠高速公路龙门至惠州段工程项目的投资人。投资人应与原投资人(退出的除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并在项目所在地注册公路建设、经营管理企业(即项目公司)或依法取得原项目公司即惠州惠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的退出人所持有的股权,并承接退出人的权利义务,由项目公司或原项目公司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工程的设计和投资建设。投资人应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养护维修、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实行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将本项目及其全部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的机构。

2.3 本次招标建设方式为BOT+EPC方式(不涉及勘察设计,本项目延用原勘察设计单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独立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最近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财务报告指2016、2017、2018年度。

(3)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及交通运输部取消在广东省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广东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

(4)总资产40亿元人民币以上、净资产12亿元人民币以上;(注:总资产与净资产以2018年经审计后的财务报告为准。下同)

(5)在国内参与投资或施工(新建或改、扩建)的高等级公路项目累计里程不少于30公里。

(6)具有不少于40亿元的投融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3.1条款的(1)(2)(3)项要求;

(2)联合体投标人相关指标按各联合体成员的相关数据累计值应符合3.1条款的(4)(5)(6)项要求;

(3)组成联合体的独立法人不超过2个;

(4)参加联合体投标的任何一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本项目投标。

(5)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出资比例。

4.政府优惠

采用BOT+EPC方式建设。投标人需具备满足本项目技术标准的勘察、设计(原投资人招标已确定了本项目勘察设计单位,本次补充招标不涉及此项)或施工的法定资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为施工总承包方))的中标人,可在其资质许可的范围内自行承接本项目的相关工程内容;中标人若不具备相应的法定资质,或者超出其资质允许承接的业务范围,则本项目或超出中标人资质允许范围的工程内容必须依法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相应的施工单位。

5. 获取招标文件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开始时间起至报名结束时间内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招投标系统上下载。

6. 递交投标文件及相关事宜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招标日程安排表》,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文件和书面文件,其中电子文件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招投标系统提交,提供内容按照《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公共资源相关电子交易规则的通知》(惠府【2014】167号)“惠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规则”第二十二条规定执行;书面文件应由投标人交易员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至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登载,如有补充或修改,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信息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州市交通规划与建设事务中心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明一路25号

联 系 人:韩先生

电    话:0752—2829302

招标代理:惠州市利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演达一路石湖苑1号楼A座6C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0752—2888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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