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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至梁平(四川境)高速公路两阶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20-02-29 中国路桥招标网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按照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安排,四川兴蜀公路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开展开江至梁平(四川境)高速公路两阶段勘察
 

1. 招标条件

按照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安排,四川兴蜀公路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开展开江至梁平(四川境)高速公路两阶段勘察设计招标。在项目投资人产生前负责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对前期工作进行管理。在项目投资人确定并依法成立项目公司作为项目业主后,招标人将按照投资人招标以及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要求向项目业主移交、转让本次招标产生的勘察设计合同,由项目业主受让合同中招标人的全部权利和义务。本项目资金来源为投资人自筹。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工可资料,本项目路线起于开江县桥亭村附近,与G5012恩广高速万达段相交,南下穿明月山,跨吴家河、过甘棠镇东、任市镇东,于新盛镇北永兴村附近跟开梁高速重庆段对接,路线全长30.424公里,桥隧比约33.37%。

全线拟采用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开江至梁平(四川境)高速公路两阶段勘察设计。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标段号为  A、B 。

主要工作内容:为开江至梁平(四川境)高速公路两阶段勘察设计,包括主体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安全设施的初步勘察设计、技术设计(若需要)、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内容详细见附表一。

2.3服务周期

初步勘察设计周期为3 个月,施工图设计周期为4个月,对具备条件的试验路段协商后按发包人要求时间交付。后续服务期限: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和银行基本账户许可(或基本存款账户);②资质和业绩符合要求(详见附表一);③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A标段 接受 联合体,B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不得超过 2 家(即1家牵头单位和1家成员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应满足招标公告附表一资质、业绩的所有要求。联合体成员方(非牵头单位)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且2014年1月以来至少完成里程不低于30公里的国内新建高速公路主体工程的初步勘察设计或施工图勘察设计1段。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越其从业许可范围承担勘察设计任务。

(2)联合体投标时,各成员都须满足招标公告第 3.1款中关于资质的要求,同时须满足招标公告第3.5、3.6、3.7、3.8款关于信用的要求。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的同一标段中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同时在B标段中投标。否则在本次招标的相关标段的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2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 1 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事业单位除外)。

3.7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期内。不接受信用等级为D级的投标人投标。

3.8 投标人在 2017年1 月1 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9年 12 月 17  日至2020年  1  月 13  日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或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时,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陆“其它类别项目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补遗资料电子版。相关资料(工可文件)若有需要,请联系招标人匿名获取。

4.2招标文件补遗书(若有)由投标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或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自行下载。

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招标人指定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 另行通知。查阅下载过程如有问题或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无任何问题,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 年  1  月   13  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 时30分至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本项目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上发布。

7.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7.1 投标人公示资料

(1)格式见附表二

(2)公示资料封装:投标人应将上述公示资料电子版与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装入同一U盘,并将U盘封装入第二信封封套内。

(3)公示资料公示:投标人应确保电子版公示资料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的一致性,否则以投标文件为准。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所提供的公示资料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资料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7.2 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和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资料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7.3 投诉处理

招标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2013年3月11日修正)、《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发〔2019〕32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和川交发〔2017〕29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可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兴蜀公路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洗面桥横街26号     

邮政编码:610041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传  真):028-85583178        

 

  2019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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