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溧阳至宁德国家高速公路浙江省淳安段(项目名称)已由交通运输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交公路函〔2017〕154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浙交许(2019)71号文批复(批复机关及文号)。项目业主为杭州千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补助与自筹(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杭州千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 (最低要求)详见附件。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删除3.4款,修改3.3款为:3.3 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次招标的第QHLH01~02标段中的2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若同一个投标人在多个标段的综合评分均为第一名时,取其评标价高的标段作为推荐中标候选人,其它标段中不再推荐)。同一投标人参加多个标段投标时,项目投入人员可重复填报。资质,具有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评价结果为AA级信用企业可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其它企业可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3.4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c.gov.cn)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2]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19年11月18日至2019年11月22日。
4.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new.zmctc.com),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答疑、澄清)。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下载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9年11月22日16:30。招标人将于2019年11月25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不组织,集中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 不召开,地点 。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0日 09:30;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如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黄龙体育中心广场东环(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4、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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