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津石高速公路(海滨大道-荣乌高速)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津石国家高速公路海滨大道至长深高速段可行性研究的批复》发改基础【2017】359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津石国家高速公路天津市海滨大道至长深高速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17】520号批准,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天津市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准书》GL2018002、GL2018006、GL2018013批准,项目业主为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拨款50%、贷款50%,招标人为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路线主线起自滨海新区南港工业区,接已建的海滨大道及南港工业区港北路,经大港电厂南、东台子,止于西青区小张庄附近,接已建的津石高速和长深高速共线段,全长约31.295公里。全线在南港工业区、大港油田、东台子、小张庄4处设置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津石高速至荣乌高速连接线,长约5.2公里,设小泊1处互通式立交,以及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主线和连接线均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第十二标段:主要包括桩号K0+000—K36+495,约36.495km。本标段实施范围为路面工程。包含:石灰粉煤灰土结构层、水泥稳定碎石、封层、粘层、沥青混凝土面层(含桥梁等)、路侧沥青混凝土拦水带、中央分隔带混凝土侧石(含超高段中分带排水侧石)、花砖铺砌、收费广场水泥混凝土路面及水泥稳定碎石等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2.3计划施工工期
计划施工工期为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1月15日,共计321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第十二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下列资质之一: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近五年(交工验收时间:2014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完成一项长度不少于35公里的新建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已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投标人,由于在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已不能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规定,被投标人注册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历次发布的责令企业限期整改的公告为准)且在整改期限有效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交通运输部2018年度公路建设从业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2018年度天津市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被评为C级或以上。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19日至2019年11月2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路166号海珠大厦8层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300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9年11月26日9点30分,集中地点:津淄公路跨独流减河特大桥(即万家码头大桥)北桥头。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1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原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交通运输工程第三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址: |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八大街81号 |
地 址: |
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路166号海珠大厦8层 |
邮 编: |
300457 |
邮 编: |
300040 |
联系人: |
焦占武 |
联系人: |
刘亚彬、张勇 |
电 话: |
022-66298907 |
电 话: |
022-59005326 |
传 真: |
022-66298907 |
传 真: |
022-27122218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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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guangzhengzixun@126.com |
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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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http://www.tjgcc.com.cn/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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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气象台路支行 |
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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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142001517010003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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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9日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