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单位:福州长平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截止:2011-07-27
所属地区:福建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建筑,商业咨询服务
福州长乐至平潭高速公路(长乐古槐至松下段)项目投资人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福州长乐至平潭高速公路(长乐古槐至松下段)项目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交通[2010]1213号批准建设。福州长平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决定在国内对项目的投资人及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2.1项目名称:福建省福州长乐至平潭高速公路(长乐古槐至松下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2项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2.3项目管理模式:BT(Build-Transfer)模式。
2.4项目投资建设规模:
根据项目工可,本项目起于长乐市古槐镇前塘村西南侧,接福州绕城高速公路东南段的前塘枢纽互通,路线为东南走向,经长乐江田镇、松下镇,至本项目终点接拟建福州至平潭铁路的公铁合建特大桥。沿线主要控制点有:长乐古槐镇前塘、井门、竹田、江田镇三溪、邦上、龟山,福清市薛田,长乐市松下镇前连、榕岭、山前,海坛海峡。采取双向六车道,设计时速100km/h,路线全长22.6305公里,路基宽度34.5米。。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7.1427亿元,计划建设工期3年。
2.5招标内容及范围: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福建省长乐至平潭高速公路福州长乐至平潭高速公路(长乐古槐至松下段)项目投资人、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总承包,由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投资协议》,同时要求中标人在福州市注册成立BT项目公司,由招标人与BT项目公司签订《项目BT建设协议》。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投资、勘察设计及工程建设,并在项目工程交工后按照《项目BT建设协议》的约定,将项目设施移交给招标人或政府指定单位,招标人按约定支付回购款;工程建设范围包括道路、桥梁、隧道、交通工程、沿途管线、绿化、房建、机电系统等工程,具体以招标文件及施工图为准。建设方式为投资人及施工总承包,招标人按合同约定回购价款回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有投资建设意向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应资质、财务能力、融资能力和投资建设经验及人员设备等的企业法人,并符合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者均可参加本项目投标,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2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有效存在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同时具备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2)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特长隧道、交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4)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少于4亿元人民币;2007、2008、2009年度三年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应不高于80%;2009年度企业总资产不低于24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不低于9.5亿元人民币;最近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
(5)近五年内作为单独投资人或控股股东参与过(已实施或正在实施)一个及以上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融资工作,且该项目工程投资总额不少于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
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主办人须满足上述资格条件除第(3)项外的全部要求,允许联合体主办人邀请一家具备上述资格条件第(1)、(3)项要求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招标人不接受其它联合体方式。
3.3本次招标不分标段,各投标人应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全部投标。
3.4依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规定,企业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项目,具有与项目相适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资质等级的,其相应事项可以不招标,若不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的,则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勘察设计任务由投标人自行完成。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l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O11年7月21日至2011年7月27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福州长平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南三环路1号)。
4.2凡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请派代表携带本单位正式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详细通信地址及联系方式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彩色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套,于上述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项目技术资料,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1000元,招标项目技术资料1000元,图纸每套3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1年7月28日8时30分,集中地点:高速公路长乐营前收费站出口广场;投标人应自备车辆。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1年7月28日16时00分,地点:福州长平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一楼会议室。
5.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1年8月26日8时30分~10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福州长平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南三环路1号一楼会议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规定期限内送达,并办理递交手续。招标人将于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出席会议。
6.投标担保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人民币500万元的投标担保。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长平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南三环路1号(湾边大桥管理所内)
邮编:350008
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591-87441197
传真:0591-874412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