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省道311线武川至杨树坝段公路工程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道311线武川至杨树坝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17】527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省道311线武川至杨树坝段公路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内交发【2019】533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省道311线武川至杨树坝段一级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投资100.00%(投资补助35.00%,政府债券65.00%)非国有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规模
本项目主线起点位于武川县可镇南侧,与国道209线(武川至格根塔拉段)相接,设置武川南互通,路线向西北方向沿武川县规划的西侧边缘布线,经大永安昌、福如东,在白泥湾东侧与S104相交,并利用S104线线位向西北方向展线(改建约1.1公里),路线在张正恒沟南侧与S104线分离,设置武川西互通。主线全长78.802公里。
本项目设希拉穆仁连接线,起点位于张正恒沟西侧,与武川西互通相接,沿省道104线布线,经马王庙、后水泉村、上秃亥村东、黑山、查干陶勒盖,连接线终点位于东房子北侧,呼包交界处,沿全长20.228公里。
本项目全线(含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25.5m,设计速度80km/h,同址建设收费站、养护工区、停车区各1处。全线设立互通立交2处、大中桥17座。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结构物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一级。
2.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2020年2月1日开工,2023年1月31日交工,工期1095日历天(3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上述开、交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具体实际开工日期按项目管理规定执行。
2.3 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施工总承包模式,施工招标设4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主线、连接线全线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排水防护、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环保工程,房建工程(含地基与基础、建筑主体、建筑给排水、建筑电气、建筑装饰装修、外部供电等)及机电工程(监控、通信、收费系统和照明设施)等全部工程(具体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标段划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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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起讫桩号 |
长度(km) |
工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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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公资交字[2019]-交通-公开-0024-01 |
主线(K0+000-K19+000) |
19 |
标段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排水防护、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环保工程等全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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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公资交字[2019]-交通-公开-0024-02 |
主线(K19+000-K53+000) |
34 |
标段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排水防护、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环保工程等全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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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公资交字[2019]-交通-公开-0024-03 |
主线(K53+000-K78+802) |
25.802 |
标段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排水防护、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环保工程,房建工程(含地基与基础、建筑主体、建筑给排水、建筑电气、建筑装饰装修、外部供电、外部供水等)及机电工程(监控、通信、收费系统和照明设施)等全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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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公资交字[2019]-交通-公开-0024-04 |
希拉穆仁连接线(K0+000-K20+228) |
20.228 |
标段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排水防护、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环保工程等全部工程。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呼公资交字[2019]-交通-公开-0024-01、呼公资交字[2019]-交通-公开-0024-02、呼公资交字[2019]-交通-公开-0024-04标段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呼公资交字[2019]-交通-公开-0024-03标段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壹级、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壹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3.2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呼公资交字[2019]-交通-公开-0024-01、呼公资交字[2019]-交通-公开-0024-02、呼公资交字[2019]-交通-公开-0024-04标段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所有成员中牵头人承担的工程量最大,且联合体牵头人承担工程内容必须包括土建工程施工;
(3)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4)联合体其他成员:承担土建工程施工的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承担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的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
(5)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呼公资交字[2019]-交通-公开-0024-03标段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所有成员中牵头人承担的工程量最大,且联合体牵头人承担工程内容必须包括土建工程施工;
(3)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4)联合体其他成员:承担土建工程施工的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承担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的必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承担机电工程施工的必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承担房建工程施工的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1日至2019年11月15日17:00(北京时间),采用网上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http://ggzy.huhhot.gov.cn)《呼和浩特市水利交通工程业务流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首次使用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注册账户并完善基本信息后,申请办理 CA数字证书(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入库及CA数字证书的具体办理流程参见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ggzy.huhhot.gov.cn)办理。
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信息库办理地址: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丁香路2号)四楼大厅诚信入库窗口,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办理流程详见《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征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信息库的通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办理)
各投标人在使用专业工程交易系统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致电咨询。
(1)软件公司技术支持电话:0471-4669210;
(2)现场技术支持: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2号5楼502室)。
4.2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2019年11月18日至2019年11月22日17: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在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通过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方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图纸文件的领取方式详见招标文件下载页面;
招标文件(含图纸)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元,无论何种原因,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其他说明: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在交易系统中不对资质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资质最低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时资格后审结果为准。注:已进入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诚信信息库的企业可在业务系统内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没有入库的企业须办理入库手续方可报名。投标报名以业务系统网上报名成功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5.3逾期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Excel格式“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银行信贷证明原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5.4应由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作为授权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且投标报名拟派项目经理须与投标文件中被授权人及开标到场被授权人信息一致。如报名时填写的拟派项目经理与投标文件中被授权人及参与开标会议的项目经理不一致,须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自行在系统投标报名处修改为参与开标会议的项目经理。同时项目经理信息、资料须已入库,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出席开标会议的项目经理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彩色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彩色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5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投标人均须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进行“现场解密”。由于投标人未携带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视为无效投标。
5.6资格审查
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审查时间: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
审查地点: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七楼开标室。
审查资料:资格审查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中链接的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信息库资料为准,不需携带原件。
5.7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采用双信封形式,且全流程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的公开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在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作为招标公告附件进行公开。
8、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机场高速路南辅道126号
电 话:0471-2212011
邮政编码:010010
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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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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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机场高速路126号 |
地 址: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海拉尔东街人和小区41-1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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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010110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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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马先生 |
联 系 人: |
周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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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471-2212290 |
电 话: |
0471-69223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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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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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0471-69223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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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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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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