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州至巴马高速公路(蒙山至象州段)二期工程项目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贺州至巴马公路(蒙山至象州段)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桂发改交通[2019]10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广西新恒通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新发展人发[2015]48号),作为贺州至巴马高速公路(蒙山至象州段)二期工程项目的项目法人,具体负责本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项目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多渠道筹措和收费公路专项债筹措,招标人为广西新恒通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招标方案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交通[2019]1001号文核准,初步设计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桂交行审[2019]101号文批复,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核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贺州至巴马高速公路(蒙山至象州段)二期工程是贺州至巴马高速公路的第三段,是《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修编(2018~2030)》“1环12横13纵25联”布局方案中“横3”线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主线:起点位于蒙山县新圩镇盆村附近,设置新圩北枢纽接荔浦至玉林高速公路。路线由东向西经荔浦市龙怀乡、修仁镇,在荔浦市与金秀县的交界处接贺州至巴马公路(蒙山至象州段)一期工程起点,完全利用一期工程,路线继续向西,经象州县大乐镇、罗秀镇,终于梧州至柳州高速公路象州北枢纽互通,顺接在建的贺州至巴马高速公路(象州至来宾段)起点。路线长56.668km,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100km/h,路基宽度为26m。设置桥梁8742m/24座(其中特大桥1008.5m/1座,大桥7459.5m/20座,中桥274m/3座),隧道1624.5m/3座(其中中隧道1207.5m/2座,短隧道417m/1座),互通式立体交叉5处,分离式立体交叉9处,通道81道,天桥13座,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匝道收费站3处,养护工区2处,隧道管理站1处。
龙怀连接线:起于龙怀乡大旦村附近,接县道X158,通过单喇叭A型互通与本项目主线相连。路线长0.64km,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60km/h,路基宽度为10m。设置涵洞1道,平面交叉1处。
罗秀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60km/h,路基宽度为10m/8.5m。连接线S1起点接国道G355,通过单喇叭A型互通与本项目主线相连,路线长1.76km;连接线S2起点接罗秀镇至水晶乡三级公路,向东接上连接线S1,路线长1.25km。设置中桥66m/1座,涵洞8道,平面交叉3处。
本次招标范围为主线K102+250~YK129+440段和K163+000~K192+700段、龙怀连接线IK0+000~IK0+640段及罗秀连接线S1K0+000~S1K1+760段、S2K0+000~S2K1+250段的施工图勘察设计和相应工程施工的总承包,设1个标段(编号:№1)。具体内容为: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叉工程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安全设施、绿化、房建、环保、机电)等的定测(含补充定测)详勘工作、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项目工程量清单及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编制与上述工程的施工完成及其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等。
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计划工期:146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180日历天,自发包人或监理人所发出的开始工作通知中载明的时间开始计算工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公路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4)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有以下业绩:
①设计业绩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时为设计方)应满足:
A.自2014年7月1日起,在国内成功完成过2条以上(含2条),里程在50km以上(含50km)新建高速公路(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等)的施工图勘察设计;
B.自2014年7月1日起,在国内成功完成过1条以上(含1条),里程在50km以上(含50km)新建高速公路的交通工程的施工图勘察设计;
C.自2014年7月1日起,在国内成功完成过1座以上(含1座)高速公路特大桥梁的施工图勘察设计。
上述设计业绩要求在2014年7月1日之后获得施工图设计批复的有效业绩,否则不予认可。
②施工业绩要求:
自2014年7月1日起,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作为承包人,在国内成功完成过1个20km以上(含20km)新建高速公路(含路基、桥涵、路面、隧道、交安工程)的施工项目。
“成功完成”指工程在2014年7月1日之后完工,并经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牵头人)连续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的财务指标满足:①资产负债率满足:总资产在人民币5亿元以下的企业不高于80%;总资产在人民币5亿元以上(含5亿元)的企业不高于90%;②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低于1;③三年平均营业额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要求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联合体的资质须满足本公告第3.1款的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3.3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成员)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c.gov.cn)“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及公路行业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未列入上述名录或单位名称与上述名录不符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5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成员)不得是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2019年 11 月 8 日至2019年 11 月 15 日,潜在投标人可以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xggzy.gxzf.gov.cn),完成投标单位账号注册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 有 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
项目的 图纸 按以下第 二 种方式获取:
一、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网址:http://gxggzy.gxzf.gov.cn),操作流程与下载招标文件相同。
二、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统一现场发售。潜在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购买招标图纸。
三、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免费领取。
4.3 图纸 获取时间2019年 11 月 8 日至2019年 11 月 15 日。
图纸费金额:图纸费¥ 3000 元/套(开具发票事宜开标结束后请联系招标人)。
图纸费支付:潜在投标人持银联卡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交易中心刷卡支付。
完成上述“4.1网上下载文件”及“4.2、4.3现场购买图纸”两个流程,方具备投标资格。递交投标文件时,潜在投标人须出具购买图纸的缴费单复印件,否则视为未完成投标前的手续,不予受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 2020 年 1 月 6 日10时00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公开开标(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
6. 质疑与投诉
下载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新恒通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39号新发展大厦18楼
邮编:530029
联系人:庞工、凌工
电话:0771-5510961
邮箱:xhthyb@163.com
9. 交易服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行业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联系电话:0771-2115072
招标人:广西新恒通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