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十堰经镇坪至巫溪高速公路鲍峡至溢水段等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包括十堰经镇坪至巫溪高速公路鲍峡至溢水段项目、郧县(鄂豫省界)至十堰高速公路郧阳北互通项目,分别由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十堰经镇坪至巫溪高速公路鲍峡至溢水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鄂交建[2018]18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郧县(鄂豫省界)至十堰高速公路郧阳北互通设计变更的批复》(鄂交建[2018]438号)批准建设。项目所需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招标人为湖北交投十巫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房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十堰市境内
建设规模:十堰经镇坪至巫溪高速公路鲍峡至溢水段项目起于十堰市郧阳区鲍峡镇分水岭村,止于十堰市竹山县溢水镇东川村,设溢水枢纽互通与麻安高速公路相接,路线全长58.618km。设匝道收费站3处、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养护工区(与溢水互通合建)与监控管理分中心各1处。
其他:郧县(鄂豫省界)至十堰高速公路郧阳北互通与郧县至杨溪一级公路相接,新建匝道收费站1处。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沧浪山服务区、竹山北停车区、沧浪山收费站、竹山北收费站、溢水收费站、交警营房、养护工区、隧道变电所、匝道收费站等房屋建筑的总图工程(不含加油站、服务区场坪路面及主路路面、停车区场坪路面及主路路面)、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饰装修、给水排水、电气等房建施工图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SWFJ-1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录6。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10月30日。
2.3其他:预计开工日期为:2019年10月,计划工期240个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20个日历天(工期以本条款规定为准,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只允许中1个标。
3.4其它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19年9月30日至2019年10月1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25日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交投十巫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十堰市张湾区河南路12号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19层
邮编: 442000 邮编:430033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人:付子才、倪悦
电话: 0719-8619600 电话:027-83860907
传真: 传真:027-83600777
2019年9月29日
附录(如有):见招标文件
备注: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SWFJ-1 |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
施工企业财务要求 |
SWFJ-1 |
投标人2016年、2017年、2018年每年的营业收入均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
SWFJ-1 |
近3年内成功独立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0m2房建工程施工。 |
注:1、投标人以施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施工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备案证的彩色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3、竣工备案证时间必须为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SWFJ-1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省建设市场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黑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SWFJ-1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中级职称,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近3年担任过1个房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项目总工 |
1 |
高级工程师,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近3年担任过1个房建工程施工项目的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 |
|
安全管理人员 |
1 |
初级职称,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
注: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提供项目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附录6 标段划分表
标段名称 |
对应项目 |
建筑面积(m2) |
SWFJ-1 |
十堰经镇坪至巫溪高速公路鲍峡至溢水段项目(以施工图为准) |
|
沧浪山服务区 |
6828 |
|
竹山北停车区 |
4155 |
|
沧浪山收费站 |
4308 |
|
竹山北收费站 |
3271 |
|
溢水收费站、交警营房、养护工区 |
7040 |
|
隧道变电所 |
567 |
|
郧县(鄂豫省界)至十堰高速公路郧阳北互通项目(以施工图为准) |
||
匝道收费站 |
2476 |
|
合计 |
28645 |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省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