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龙丽温(泰)高速公路云和至景宁段起点接丽龙高速云景枢纽, 终点位于景宁县城鹤溪镇西北,主线全长11.696km(右线),临时连接线长0.933km,主线技术标准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24.5m,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连接线技术标准为二级公路。本项目土建工程共分2个施工合同段和1个监理合同段,主要工程内容为:
(1)施工合同段:
第1施工合同段:K0+463.199-K6+000,主线长约5.537km,主要工程内容为:路基、桥涵、隧道、交叉、绿化工程等;其中大桥775m/2座,隧道4080m/0.5座;
第2施工合同段:K6+000-K12+158.635,主线长约6.159km,及临时连接线K0+000-K0+933长0.933km,及全线路面工程,主要工程内容为:路基、全线路面、桥涵、隧道、交叉、绿化工程等;其中大桥1830m/3座,隧道3894m/1.5座。
施工计划工期:第1合同段36个月,第2合同段42个月,缺陷责任期均为24个月。
(2)施工监理合同段:
JL1监理合同段的监理内容为主线K0+463.199~K12+158.635及临时连接线K0+000~K0+933的路基、路面、桥涵、互通、分离立交、隧道、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工程(不含机电工程);
监理服务期为69个月,其中施工期监理45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24个月。
2.凡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第1合同段注册资金在8000万元(含)以上,第2合同段注册资金在10000万元(含)以上,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施工合同段的投标。根据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公布2007年度全省在建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浙交[2008]152号文),信用评价结果为AA级信用企业可参加2个施工合同段的投标(最多只能中1个施工合同段) ,其他企业可参加1个施工合同段的投标。
凡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且具有同类公路工程监理经历的监理单位均可参加监理合同段的投标。
3.投标人可于2008年7月15日至21日(双休日除外)9:00~11:30和14:00~16:30(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登记手册》、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施工合同段)、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到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杭州市曙光路140号五环广场东环302室,联系电话:0571-87630257)洽购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参考资料售价1000元,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工程现场考察并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现场考察时间:2008年7月22日8:30,集中地点:丽水市龙庆云景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标前会议时间:2008年7月22日14:30,地点:丽水市大洋路598号现代广场大酒店7楼。
5.未取得交易登记手册的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先办理好承包人交易档案登记手续,交易档案登记申办事项,请登录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http://www.zmctc.com或http://www.zmctc.cn)。
6.所有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期三天前缴纳开标日当月的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席位费。否则交易中心电脑系统将无法接受投标。
7.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8月12日10:00,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
单 位: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地 址:杭州曙光路140号五环广场东环(信息大厅)
电 话:0571-87630252
8.招标人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的同一时间在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必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
9.施工合同段的投标人应按施工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人民币80万元的投标担保(银行电汇),监理合同段的投标人应按监理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3条的规定提交5万元的投标担保(银行电汇)。银行电汇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上,银行电汇的汇款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招标人:丽水市龙庆云景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地 址:丽水市富岭龙丽丽龙高速公路监控中心院内
邮 编:323000
联系人:李先生 赵先生
电 话:0578-2973036 0571-28883965
传 真:0578-2350221
招标代理:浙江远大公路水运工程咨询事务所
地 址:杭州市朝晖路203号深蓝广场办公楼1305室
邮 编:310014
网 址:http://www.ydsws.com
联系人:郑先生
电 话:0571-88851363
传 真:0571-87831861
文档附件:att157692_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