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京昆高速公路京石段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程施工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冀交公路(2019)257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中心以 “冀交招核字(2019)E144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通行费收入,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京昆高速公路京石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京昆高速公路石家庄段。2.2项目概况:京昆高速公路京石段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程,对分中心一处、匝道收费站8处及收费车道系统硬件进行改造、完成软件安装调试;建设路段ETC门夹系统;购置CPC卡机智能卡盒。2.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56日历天, 2019年10月20日前完成设备安装及土建施工;2019年10月31日前完成省内联调;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部省联调。试运行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2.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交)工、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另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近5年内(2014年7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1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7-24至2019-08-12,每日上午00:00时至12:00时,下午12:00时至23:5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登录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应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要求绑定CA数字证书并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代理将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对本项目“关注项目”的投标人进行查询。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关注项目、确认投标的,后果自负。开标时缴纳招标文件费和图纸费(现金形式)。文件获取时间段内投标人无需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时间:2019-07-23,集中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9-07-23,地点:/;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8-13 14:30:00 ,投标人应于当日13:30至14:3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61号金明大厦C座四层第8开标室,如有变动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电子屏幕上注明的开标室为准)。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身份证明原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授权代理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资格。经公证的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当与其投标文件正本内相关原件内容保持一致;不一致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递交所投项目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已“关注项目”网页截图、关联企业情况表盖章原件、关联企业只接受第一名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若采用银行保函,保函原件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递交给招标人。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要求提交以上资料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未按前款规定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鹿泉市大河镇双合京昆高速公路石家庄收费站 | 地址: |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2层 |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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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050051 |
| 联系人: |
王琳 |
联系人: | 齐振华、李硕林 |
| 电话: |
0311-89178939 |
电话: | 0311-69052039 |
| 传真: |
0311-89178850 |
传真: | 0311-69052033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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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rhahcgsyb@163.com |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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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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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中国民生银行石家庄建设南大街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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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69604883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