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县梧桐乡下渡大桥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08-08-11 中国路桥网 未知 6720
景宁县梧桐乡下渡大桥工程项目已由浙交[2008]105号文件批准建设,并已列入2008年度基本建设计划。景宁县梧桐乡人民政府为该项目的业主,负责该项目的招标采购。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实施和完成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1、凡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施工合同段的投标。
2、本项目招标为1个合同段独立招标。第1合同段:景宁县梧桐乡下渡大桥,桥长174米。上部结构为跨径20m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桥梁采用简支结构。下部结构桥墩采用独柱式墩接钻孔灌注桩基础;桥台采用U型桥台扩大基础。桥面宽度:6m(机动车道)+2x0.5m(护栏)。计划施工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招标文件将于2008年8月11日起在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jingning.gov.cn)和景宁畲族自治县招标投标中心网(网址:www.jnspzx.com)上发布并供下载。招标文件补遗书将于2008年8月22日前在上述网站上发布并供下载。施工图设计可到招标人处借阅,每套交押金1000元,如果投标人未中标,在保证施工图设计完整的前提下,押金可以凭收据退还。
4、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标前会议和现场考察,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
5、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9月5日9:3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景宁畲族自治县招标投标中心(地址:景宁县鹤溪镇人民北路75号),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如是法定代表人的需持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证明,如是授权代理人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书(含公证书)、至投标时连续12个月(企业设立不足12个月,从设立时起)代理人在委托企业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时还应携带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业绩同类工程证明材料原件以及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有关三类人员的证件原件。
6、所有投标人必须在投标前办妥景宁畲族自治县招标投标中心交易席位,并在送交投标文件时交纳招标文件编制费800元。
7、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伍万元的投标担保(担保形式为银行电汇)。
开户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招标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景宁畲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帐 号:201000039238025
8、本公告将同时在浙江交通网(网址:www.zjt.gov.cn)和丽水日报上发布。 招标人地址:景宁县梧桐乡
邮 编:323500
电 话:0578-5071002 0578-5086774
传 真:0578-5080171
联系人:何振华 陈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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