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第一信封得分(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御园景观集团有限公司 |
13998423.00 |
95.00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林都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14296044.00 |
95.33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九通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16719292.00 |
94.33 |
未通过情况: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废标原因 |
1 |
湖南芷兰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
项目总工没有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
2 |
四川省瑞云环境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提供的财务状况表与附件财务报告数据不一致,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
二、投诉、举报: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证据,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2.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3.对招标人的投诉举报,或投诉事项牵涉到招标人有违规违纪嫌疑,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核查处理。
招标人:贵州遵义高速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异议受理电话:0851-23239927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受理投诉举报的部门为基本建设管理处,电话:0851-85992250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遵义高速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苏州路交投大厦18楼1808室
联系人:田兴培
电话:0851-23239927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遵义昆明路唯一国际10号楼13层9号/贵阳市观山湖区毕节路58
号联合广场4栋33层
联系人:熊国伟
电 话: 0851-27724568/0851-86782308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