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茂高速公路包头至东胜段改扩建工程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包茂高速公路包头至东胜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16﹞1022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关于包茂高速公路包头至东胜段改扩建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内交发﹝2017﹞308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补助、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现就包茂高速公路包头至东胜段改扩建工程机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标段划分
2.1 项目概况
包茂高速公路包头至东胜段改扩建工程包含主线和连接线两部分,主线起点位于既有的包茂高速公路关碾房互通立交交叉处(桩号为K62+958),终点止于荣乌高速公路交叉处的格顶盖枢纽互通(桩号为K140+000)。路线全长
包头西连接线,全长约
2.2 标段划分
本项目机电工程施工全线划分为6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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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起讫桩号或工程范围 |
主要工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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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一标 |
BMJD-1 |
主线K62+958- K140+000 |
收费设施、超限检测设施等(收费设施由计算机系统、闭路电视监视系统、内部对讲 广播和报警系统、车道系统、整体式机房系统、收费设施供配电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等构成,超限检测设施由治超路政管理系统等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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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二标 |
BMJD-2 |
主线K62+958- K140+000 |
通信设施、通信管道、监控设施等(通信设施由无人通信站,路由、站址布设等构成,通信管道由干线通信管道,进站支线管道,监控外场分歧管道、互通服务区等进站分歧管道以及人(手)孔等构成,监控设施由交通量采集和处理、视频监视、信息发布、大桥广播、数据查询、事故事件响应和处理等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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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三标 |
BMJD-3 |
主线K62+958- K140+000 |
供电设施、照明设施、高压外电等(供电设施由箱式变电站、柴油发电机等构成,照明设施由各收费广场、服务区、养护工区等所有设置照明的广场和道路照明设施等构成,高压外电由10kV外线供电工程等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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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四标 |
BMJD-4 |
包头西连接线LK0+000-LK46+493及沿黄公路 |
收费设施、超限检测设施等(收费设施由计算机系统、闭路电视监视系统、内部对讲 广播和报警系统、车道系统、整体式机房系统、收费设施供配电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等构成,超限检测设施由匝道超限检测站系统、治超车道系统、治超路政管理系统等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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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五标 |
BMJD-5 |
包头西连接线LK0+000-LK46+493及沿黄公路 |
通信设施、通信管道、监控设施等(通信设施由无人通信站,路由、站址布设等构成,通信管道由干线通信管道,进站支线管道,监控外场分歧管道、互通服务区等进站分歧管道以及人(手)孔等构成,监控设施由交通量采集和处理、视频监视、信息发布、大桥广播、数据查询、事故事件响应和处理等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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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六标 |
BMJD-6 |
包头西连接线LK0+000-LK46+493及沿黄公路 |
供电设施、照明设施、高压外电等(供电设施由箱式变电站、柴油发电机等构成,照明设施由各收费广场、服务区、养护工区以及设置昭君黄河大桥等所有设置照明的广场和道路照明设施等构成,高压外电由10kV外线供电工程等构成)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① 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
②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近5年(
① 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
②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近5年(
① 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
②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近5年(
3.2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附件。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最多可对本项目1个标段进行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 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存在行贿犯罪行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时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9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对于资格审查时未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于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彩色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彩色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复印件)、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一套。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及邮箱等信息。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图纸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 评标办法
5.1 本项目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合理低价法”。
5.2 本项目评标办法详见公告附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送交投标文件前,BMJD-1、2、3、4、5、6标段投标人每标段需提供人民币30万元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6.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8.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包头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33号
电 话:0472-5999068
邮 编:014030
监督机构: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室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哲里木路9号
电 话:0471-2305627
邮 编:010051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哲里木路9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0477-3951014 0471-6353707
传 真:0477-3951014 0471-6353707
联 系 人: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0471-6539254、17804713076
传 真:0471-3680308
联 系 人:
网 址:www.nm-highway.com
相关附件:公告附件-包东机电.doc* 若点击无法直接下载,您可以右键选择"目标另存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