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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轨道交通9号线一期工程车站机电设备安装与装修工程监理1标(第四次)招标公告

   2019-04-22 中国路桥招标网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目成都轨道交通9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基础〔2016〕688号)批准建设,后续四川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成都轨道交通9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基础〔2016〕688号)批准建设,后续四川省发改委以(川发改基础[2018]301号)批准项目法人变更,项目业主为成都中铁惠川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按政府有关规定筹集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业主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车站机电设备安装与装修工程监理1标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经四川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基础[2016]688号、川发改基础[2018]30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为自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成都市

2.2工程概况:成都轨道交通9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22.7公里,全部为地下线,共设车站11座,顺时针依次为金融中心东站、金融城站、元华站、太平寺站、金桥医院站、百锦路站、西区大道口站、机投镇站、武青北路站、西客站、成飞集团站,其中换乘站9座,分别与1、3、4、5、6、8、10、16(规划)、17、18号线换乘。设武青、元华2座主变电所,设武青车辆段。设元华停车场,与5号线、8号线共址。控制中心位于新苗控制中心,与10号线、11号线、17号线等线路共用。

2.3招标范围:

1)负责轨道交通9号线一期工程全线重点艺术站(4站)公共区装饰装修工程;

2)负责轨道交通9号线一期工程负责起点至金桥医院站(华兴站)及相应区间、元华停车场及出入段线的动力照明、通风空调、给排水及消防系统、电梯、扶梯(含轮椅牵引机)、站台门、气体灭火系统、工艺设备、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的监理工作;

3)负责轨道交通9号线一期工程全线动力电梯、扶梯(含轮椅牵引机)、站台门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采购及供货管理的监理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监理范围内各专业、系统的设备材料监造(如需)、设计联络、出厂验收、供货协调,监理范围内各专业安装与调试的(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监理工作,工程验收、计量支付等监理工作。

(2)监理范围内各车站站厅、站台、通道、出入口、风亭、冷却塔、疏散及救援通道、电缆通道装饰工程,各车站地面建筑周边场平绿化工程,广告灯箱安装工程,文化墙工程,车站商铺二次装修工程,停车场、车辆段各建筑物装修及室外场平、绿化工程,区间构筑物(含区间机房、区间变电所、区间联络通道、区间泵房、集中冷站等)装饰工程的监理工作(施工阶段、保修阶段);

(3)监理范围内工程实施中对既有线路车站、区间等区域的机电装修工程改造、改迁工作的监理;

(4)监理范围内与土建、轨道、供电、通信、信号、自动售票、综合监控、门禁等机车运营系统的接口、施工协调,与人防设备等机电系统的接口、施工协调,与各机电装修标段的接口协调、施工协调,与土建工程的接口协调;监督并协调室外给排水与市政管网的接驳工作;

(5)监理范围内与土建施工单位的场地交接(含交桩),对不符合交接条件的项目督促完成;

(6)负责装修施工单位向其他施工单位提供标高、站台中心线等的监理,并对其结果负责;

(7)负责组织承包商复核由其他承包商提供的测量参考点(如轨道中心线、轨平面、基标点、1米线、站台中心线等),并对其结果负责;

(8)协助业主进行相关项目管理工作(包括竣工验收、试运行、载客试运营、工程最终验收和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的监理服务以及全过程的RAMS、EAM(运营资产维护管理系统)及国产化等管理监理服务);协助业主与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的协调工作。

以上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三控、两管、一协调”及工程接口协调、组织隐蔽验收和竣工验收等。

发包人有调整服务范围的权利,监理人应接受上述工作的调整。具体工程内容见本招标文件中相关条款。

2.4本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监理范围内所有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及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3个月止。

监理范围内工程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0 年12月31日(暂定,招标人有权调整时间180天)。

2.5 标段划分

本项目1个标段。

具体确定中标人的原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之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要求: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业绩要求:

(1)近6年(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内)(完工日期),至少1个已开通运营的国内轨道交通机电安装和装修工程且每单个监理合同金额在4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监理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或(2)若机电安装与装修分为两个施工监理合同,则同时具有以下①、②条所述为一个有效业绩:

①近6年(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内)(完工日期),至少具有1个已开通运营的国内轨道交通机电安装工程且单个监理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监理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②近6年(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内)(完工日期),至少具有1个已开通运营的国内轨道交通装修工程且单个监理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监理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业绩证明需同时提供的资料:

(1)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监理范围内的工程竣工(或实体)验收报告(或已投入使用的业主书面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3.1.3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机电安装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程项目担任项目总监(成都地铁工程范围内收尾项目除外),中标后至完工前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任何项目总监,年龄60岁及以下。

(2)至少具有1个已开通运营的轨道交通工程车站机电安装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在四川省投标禁入期间。

(2)没有处在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期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 “系统登录入口”中“国家投资建设工程类项目系统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5 月 15 日 10 时 30分,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路桥招标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中铁惠川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宁波路东段377号10楼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

技术:谭工 电话:028-82366130

        商务:谢工 电话:028-82366175

        传真:028-82366180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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