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赣州市中心城区快速路一期道路工程PPP项目
项目编号:FHGJ-GZ-2019-G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797-8225170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文清路37号
联系方式:0797-822517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先生15307970743
代理机构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65号赣州总部经济区西座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548177.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9年04月20日 08:30 至 2019年05月15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申请人(联合体各方)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2. 申请人(联合体各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f)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 申请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任意一方)必须具备较强的投融资能力,具有商业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授信证明文件或针对项目的贷款意向书,总额度不低于6亿元人民币。4. 申请人(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自2016年4月(或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止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承诺书。5. 申请人(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具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6. 申请人(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a) 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 为本项目的监理人;c) 为本项目的代建人;d) 为本项目提供招标服务的;e) 被责令停业的; f)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7.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申请人不存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结果为准)。8. 联合体要求:a)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b) 联合体投标需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单位在联合体中的权利及义务。c) 申请人以联合体方式参加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提出申请,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申请。9. 一家申请人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如果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除外):a)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b)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c)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企业。若出现上述情况,则先递交响应文件成功者为有效申请人。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和实施。
四、审查标准、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采购人将依法组建资格预审评审小组,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办法,对各申请人按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确定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名单。合格申请人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9-05-1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5月15日 15: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9号(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六、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迎宾大道(蓉江七路-杨梅渡大桥)、文明大道(杨梅渡大桥-赣南大道)以及东江源大道(香江大道-文武坝路)三条市政道路建设及附属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管线综合工程等。迎宾大道(蓉江七路-杨梅渡大桥)快速路沿现状飞翔路和迎宾大道,按60-80km设计车速和双向4-6车道布置,全长约13.15km。文明大道(杨梅渡大桥-赣南大道)沿现状文明大道布置,设计车速60km/h,双向4车道规模,起点位于杨梅渡大桥西岸接地,终点位于赣州大道东侧,全长6.6km。东江源大道(香江大道-文武坝路)北起香江大道,南至文武坝路南,道路等级为双向6车道,设计车速60km/h,全长约7.194km。
项目总投资约54.82亿元人民币(最终以经政府相关部门审计的竣工财务决算金额为准)。项目资本金比例按照20%考虑,约为10.96亿元,市城投集团和中选社会资本按照股权比例(45%:55%)分别自筹项目资本金,项目资本金以外的项目资金由PPP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渠道解决。
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本次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在正式成交之后,应依据中国适用法律的规定与政府出资代表组建项目公司,项目整体合作期25年,在合作期内,由PPP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等工作。政府通过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给予社会资本合理的投资回报。在项目合同约定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无偿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赣州市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七、其它补充事宜: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赣州市人民政府
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及文件。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及文件。
| 附件: | |||
| 附件1 | 赣州市中心城区快速路一期道路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pdf | ||
| 附件2 | 赣州市中心城区快速路一期道路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发布).pdf | ||
| 附件3 | 赣州市中心城区快速路一期道路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发布).docx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