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交通工程专业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且具有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经历、业绩和信誉良好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安全设施合同段的投标。
凡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公路绿化工程施工经历、业绩和信誉良好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绿化工程合同段的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的淳安至开化公路开化段工程安全设施、绿化工程,主线全长13.8公里,技术标准二级,路基宽12米,行车道宽7.5米,设计时速80Km/h。其中:
F1合同段:安全设施工程,主要工程内容为交通标志、标线、钢质波形板防撞护栏;
F2合同段:绿化工程,主要工程内容为公路沿线及永久弃方场地绿化等。
计划工期:
F1、F2合同段的施工工期均为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有意向的施工投标人只可参加相应合同段的投标。
3、投标人可于2008年9月4日~10日9:00~11:00时和14:30~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绿化企业不需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上述原件及复印件到 开化县招投标中心(开化县邮政大楼三楼,联系电话:0570-6016838)洽购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不含交通部编2003版《范本》),售后不退。
4、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和召开标前会议,需自行考察的单位可与招标人联系。
5、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为2008年9月26日9:3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开化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地址:开化县邮政大楼五楼),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和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出席。
6、所有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期三天前办妥开化县招投标中心交易席位证,否则不接受投标。
7、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施工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5万元的投标担保(银行汇票)。银行汇票应由投标人从县、市级支行及以上的银行开具,并保证其有效。
开户名称: 开化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 开化县信用合作社
帐 号: 201 0000 1529 3517
电 话: 0570-6016838 招标人:淳开公路开化段改建工程指挥部
地 址:开化县城关镇钟山路30号
邮 编:324300
电 话:0570-6011083
传 真:0570-6021041(自动)
联系人:应敏、朱传明
淳开公路开化段改建工程指挥部
开化县招投标中心
二○○八年九月四日
文档附件:att159179_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