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LQ2011-15
业主单位:厦门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报名截止:2011-07-28
所属地区:福建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水利桥梁建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岛公路工程、坛西大道工程已由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批准建设,目前建设资金已落实,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办法,厦门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决定对该项目的路面工程S3标段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标段划分
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岛公路及坛西大道路面工程施工招标仅设一个标段,合同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合同号 桩号 主要工程 施工工期
S3环岛公路安海澳至坛南湾段:LK4+100~K9+319.249,长度5.219公里。 主要工程数量:路基段沥青砼路面面积501017.68?、人行道57780?、桥梁面积46995.3?(具体数量详见施工图)。 施工工期10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坛西大道福平互通段:K5+300~K7+000,长度1.7公里。被交路0.95公里。
坛西大道北段:K7+000.000~K11+944.583,路线长度4.945公里。
注:以上表列数据仅供投标时参考,具体数据以招标人提供的正式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部批准的公路工程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业绩条件:a、2006年7月1日(以交工时间为准)以来成功地完成过2个合同且每个合同在2亿元以上(金额以合同协议书价格为准)的高速公路或城市一级主干道沥青砼路面工程。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至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为止,未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政务公告“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名录”的投标人,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2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不予以通过资格审查。
3.4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或试验检测服务单位为同一法人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7月22日至7月28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厦门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经营部(地址:厦门市海虹路1号二楼)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公司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0元(含图纸及相关资料),标书售出后不退,请按下述开户行及账号内容将购标书款存入银行(开户名称:厦门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平潭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平潭支行,帐号:812012787508091001),凭银行回单领取招标文件。
4.3投标人在送交投标书时,应按投标须知第3.4.1条规定提交人民币8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4.4本次招标不办理邮购业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不安排统一现场考察,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考察。
标前会议时间:本项目不举行标前会议,如需答疑,请将需要答复的问题以书面方式(包括传真)送达招标人。
5.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8月12日09时30分,地点为(以补遗文件为准)。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是投标人在本项目的拟任项目经理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均为原件)办理递交手续,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收申请人的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厦门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海虹路I号
电话:0592-5828068
传真:0592-2624553
邮编:361026
联系人:王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