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轨道交通S1线工程土建施工项目(第二批)联合体试点标段招标公告

   2019-03-28 中国路桥网26360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基本信息(资格预审)公告编号G20190135批准文号其他-发改基础2018〔1148〕号项目名称苏州市轨道交通S1线工程土建施工项目
招标公告基本信息(资格预审)
 
公告编号G20190135批准文号其他-发改基础2018〔1148〕号项目名称苏州市轨道交通S1线工程土建施工项目(第二批)联合体试点标段招标人名称苏州轨道交通市域一号线有限公司批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金来源财政及融资审查方式资格预审招标代理机构苏州轨道交通市域一号线有限公司资质证书编号项目工程概况工程地点昆山发包方式公开招标申请人允许参与的最多标段数: 1 个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 发包内容 建筑面积 招标金额 规模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资审文件下载
G20190135 S1-TS-11标(试点标段):车站(金融街站、昆嘉路站),盾构区间(金昆区间、昆洪区间),含段落内接地网施工 0 81754.72 S1-TS-11标(试点标段):车站(金融街站、昆嘉路站),盾构区间(金昆区间、昆洪区间),含段落内接地网施工 2019-05-30 2022-09-30 资审文件下载

投标人资质类型 资质一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等级 一级 项目负责人资质 一级
资质二   资质等级   项目负责人资质  
资质三   资质等级   项目负责人资质  

备注 预选承包商要求项目负责人专业铁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类似业绩: ①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地下两层及以上车站成功施工业绩; ②国内城市轨道交通盾构成功施工业绩。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人企业中承担过上述①和②业绩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注:以上业绩在报名和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均需选择)必要合格条件(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四)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五)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具体是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项目负责人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等情况。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六)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七)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1)盾构机均须自有,应满足管片外径6.6m隧道施工要求,提供购买发票、合同(2015年12月1日以后购买)或采购意向书;如盾构机出厂直径不满足要求须附盾构机改造证明文件或改造意向书。各标段盾构机需求如下:S1-TS-04标2台、S1-TS-05标2台、S1-TS-07标2台、S1-TS-08标2台、S1-TS-11标2台、S1-TS-12标4台、S1-TS-13标3台、S1-TS-15标2台。 (2)投标企业没有因《苏州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考核与投标资格联动管理办法》规定取消投标资格的。 (3)一家单位(以集团公司为限)最多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S1线工程土建施工项目本批次投标,如本批次中同一集团公司通过资审有多个投标人且均无意向退出,则取消该集团公司所有投标人本批次投标资格。 (4)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5)本批次S1-TS-04/05/07/08/12/13/15标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最多允许报名4个标段;本批次S1-TS-11标为联合体试点标段,本公告中所提资质、业绩、优选评分等预审要求均针对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非牵头方不参加资格预审,本标段的投标、评标方案详见本公告“其他”。评标细则 G20190135评标细则答疑 G20190135(截止时间:2019-04-02 14:00:00)公告时间及相关事宜公告开始日期2019-03-28 9:00:00公告结束日期2019-04-08 9:30:00报名地点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日期开始日期2019-03-28 9:00:00结束日期2019-04-08 9:30:00递交地点网上递交其它(1)资格条件中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含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业主证明材料,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2)本批次S1-TS-11标为联合体试点标段,联合体牵头方按照正常电子招投标程序参与本标段投标评标,联合体非牵头方(须为苏州市住建局公布的轨道交通建设试点施工企业)按照书面招投标程序参与本标段技术标投标评标。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原则,联合体牵头方第一中标候选人与联合体非牵头方第一中标候选人最终组成联合体并签订联合体协议共同承建S1-TS-11标(若试点企业在6号线和S1线两个试点标段上均排名第一,则优先推荐6号线,S1线第一中标候选人由第二名递补)。 招标文件中明确在签订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前联合体双方必须签署联合体协议。若联合体牵头方违反承诺不与试点企业联合则取消其中标资格,由后续牵头方中标候选人递补;若试点企业违反承诺放弃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则该标段由中标牵头方独立承建。联合体牵头方对全标段内容报价并应保证均衡报价,中标后采用随机抽签方式确定双方各自实施的一站一区间,试点企业必须无条件接受牵头方的投标报价。 (3)本批次标段共计8个,每家单位最多允许报名4个非联合体试点标段(4/5/7/8/12/13/15标)加1个联合体试点标段(11标),最多允许中1个非试点标段加一个试点标段(非试点标段优先中报价高标段);已在S1线工程土建施工项目(第一批)中标的单位(以集团为限)不得参与本批次非联合体试点标段的投标;同一项目负责人在6号线、S1线所有车站、区间土建施工标段中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重要告知: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项目中标结果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同一主要投标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副经理2名、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安全总监1名)在6号线、S1线所有车站、区间土建施工标段中不能兼职,请投标人综合考虑、慎重安排。 (4)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少于9家,重发公告;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为9~13家时,全部入围;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多于13家时,采用“有限数量制”评分排名确定前13名入围(如第13名并列,则一并入围)。 “有限数量制”评分标准如下: 1)企业业绩(满分22分,开通情况及类似获奖情况,招标人将通过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轨道公司网站等相关官网进行辅助核查) 1.承担的类似工程情况(资格预审公告中①或②类似工程) 近四年内(以2015年9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开通试运营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每一项合同得2分,满分12分。 (附施工合同等类似工程业绩证明、业主(轨道集团或建设分公司)出具的开通试运营证明材料等) 2.承担的类似工程(资格预审公告中①或②类似工程)或含有盾构施工的其他工程获国家级优质工程情况(鲁班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等) 仅有一项合同业绩得5分,两项及以上得7分,满分7分 (附施工合同等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获奖发文或证书。以公告发布之日反推,奖项有效期按获奖发文或证书为准,有效期3年) 3.承担的类似工程获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安全分会评定的“在全国范围组织学习交流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或“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情况(资格预审公告中①或②类似工程) 仅有一项合同业绩得2分,两项及以上得3分,满分3分 (附施工合同等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获奖发文或证书。以本公告发布之日反推,奖项有效期按获奖发文或证书为准,有效期3年) 2)安全生产联动扣分 根据《苏州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考核与投标资格联动管理办法》规定,苏州市轨道交通土建工程、安装装修工程及机电工程施工单位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前的一个日历年内,发生以下安全生产事故事件进行扣分: 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一次造成2人死亡的,扣3分; 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一次造成1人死亡的,扣2分; 发生下列安全事故事件时,每一起扣减1分:I、施工造成燃气管破裂;II、周边建(构)筑物变形严重造成16户(含)以上居民无法居住;III、因施工原因阻断周边道路单向交通6小时(含)以上;IV、施工现场或生活办公区发生火灾,过火面积60平米(含)以上 (5)各投标人按标段分别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按时上传“昆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不接受书面报名及递交文件。 电子投标操作流程详见以下网址: http://jg.kscein.gov.cn/Content/Content_View.aspx?ContentID=AA41D39D-B810-4529-8F45-F20C152D6166或http://www.ksggzy.com/TPFront/infodetail/?infoid=a88225ae-fe98-41d7-87d5-f086f9adb8b0&categoryNum=005007 (特别提醒:业绩、奖项等要审核、公示(72小时)完成后方可使用)请各投标人尽早完成业绩、奖项等各种信息、材料的录入工作,以免影响资格预审工作。请各投标人尽早确定本标段投标项目负责人,并于投标报名前完成项目负责人个人信息填报、实名认证及业绩公示。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阶段报名时选择的项目负责人业绩应与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业绩(满足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2.2详细审查标准中“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一致。 (6)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昆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ksggzy.com)、苏州轨道交通网(www.sz-mtr.com)上发布。 (7)本表内投标人资质指“住建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资质指“铁路工程一级或市政公用一级或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点昆山市前进西路1899号1108联系电话0512-36916730/36916726联系人黄晓燕、施燕传真邮件地址s1zbht@sz-mtr.com邮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法人   邮编   邮件  
办理日期2019-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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