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兰海国家高速公路重庆至遵义段(贵州境)扩容工程电力迁改工程已由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以黔发改交通[2016]1941号文件批准建设,由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输电运行检修分公司以黔电运检函[2019]5号文件批复施工图设计,项目业主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36.6%:63.4%,招标人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普诚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电力迁改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和规模
兰州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重庆至遵义段(贵州境)扩容工程起自贵州省桐梓县下坪,接拟建的兰海国家高速公路重庆段扩容工程,经松坎镇、大河镇、马鬃乡、蒲场镇,止于遵义市新蒲新区青山枢纽,接在建的兰海国家高速公路遵义至贵阳段扩容工程,路线长118.95公里。全线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其中,起点至新蒲枢纽互通式立交109.663公里为新建路段,采用双向六车道标准,路基宽度33.50米;新蒲枢纽至终点段9.085公里,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改扩建,整体式路基宽度41米,新建半幅路基宽度20.5米。
2.2 本次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兰海国家高速公路重庆至遵义段(贵州境)扩容工程电力迁改工程施工设计图范围内的工程施工、调试、旧线路拆除、与本项目施工有关的协调配合、停电手续办理(包括向产权单位缴纳生产准备费、安全监护及施工配合费、资产评估费等相关费用)、竣工验收、资产移交给产权单位工作。费用不包括永久性迁改工程所占用土地及其地上附着物的赔偿;因迁改工程所需临时用地及其地上附着物的赔偿费用及相关工作经费(工作经费取费方式及比例按发包人与地方指挥部签署的相关协议中确定的比例计取)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2个标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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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标段主要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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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ZDLQG1 |
重遵高速公路建设220kV九诗I回#079-#084(II回#076-#081)段迁改工程,本工程线路全长2.346km,其中:新建线路段2.106km,重新调整弧垂段长度0.24m,新立铁塔4基、拆除铁塔3基,采用双回架设,导线采用2×JL/G1A-500/45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铝包钢绞线,光缆采用OPGW-24B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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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ZDLQG2 |
①重遵高速220kV九夜线#28-#33段迁改工程,本工程线路全长2.36km,其中:新建线路段0.837km,重新调整弧垂段长度1.523km,新立铁塔3基、拆除铁塔3基,采用单回架设,导线采用2×JL/LB1A-400/50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JLB20A-100铝包钢绞线,光缆采用原光缆。 ②重遵高速220kV九夜线#44-#49段迁改工程,本工程线路全长2.052km,其中:新建线路段1.294km,重新调整弧垂段长度0.758km,新立铁塔5基、拆除铁塔2基,采用单回架设,导线采用2×JL/LB1A-400/50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JLB20A-100铝包钢绞线,光缆采用OPGW-48B1-100。 ③重遵高速220kV九上II回线#30-#31段改造工程,导线、地线采用原线路型号,本次改造将原线路#30、#31直线塔的单串绝缘子改为双串绝缘子。 |
2.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9年5月1日,计划交工时间2019年8月28日。(实际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下达的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二级及以上、承修类二级及以上、承试类二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3月27日至2019年04月02日,每日上午00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3时59分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www.gzsggzyjyzx.cn)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标段,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问题可以书面形式提出。
5.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4月16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2019年04月16日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贵阳市遵义路65号)会议室,面交招标代理公司。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投标人应按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费码机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7、其他
7.1 首次进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
7.2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发出的补遗书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8、投诉举报的处理
8.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8.2 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厅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交通运输厅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厅不予受理。
招标人受理异议的电话:0851-83937835
省交通运输厅投诉举报受理部门为建设管理处,电话:0851-85992250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小河区开发大道1号
邮编:550004
联 系 人:唐女士
电话:0851-83937835
招标代理机构:普诚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路麒龙CBD中央商务大厦B1座17、18层
邮编:550081
联 系 人:何敏、姜慧
电话:0851-85530222、15585280963
传真:0851-84810818
电子邮件:389807024@qq.com
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65号贵州省展览馆
电话:0851-88309686
2019年0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