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州至巴马高速公路(蒙山至象州段)二期工程项目业主为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广西新恒通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新发展人发[2015]48号)。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广西新恒通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作为贺州至巴马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的项目法人,具体负责本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项目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多渠道筹措和收费公路专项债筹措,招标人为广西新恒通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在评标阶段再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贺州至巴马高速公路(蒙山至象州段)二期工程为《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修编(2010-2020)》中新增横3贺州至巴马的重要路段,也是《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2018-2030年)》中横3贺州(粤桂界)至西林(滇桂界)的重要路段,是广西实施“县县通高速公路建设工作方案”的工程项目,是贺州市经蒙山县通向象州县、来宾市、百色市的直达高速公路。项目建成后将在贺州市和来宾市、柳州市间,贺州市、昭平县、蒙山县与金秀县、象州县之间形成便捷的高速公路通道,拉近贺州市与首府南宁市之间的时空距离,提高公路网可靠性和网络通行能力;也将有利于公路周边区域国土开发,有利于沿线城镇招商引资和经贸发展,对加速当地新型城镇化、旅游业和工业化发展进程具有不可估量的推动作用,对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贫困山区、欠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地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提高公路沿线人民生活水平等都将发挥重大作用。
贺州至巴马高速公路(蒙山至象州段)二期工程由主线及两条连接线组成,两条连接线分别是龙怀连接线和罗秀连接线。
主线起点位于蒙山县新圩镇盆村附近,设置新圩北枢纽与荔浦至玉林高速公路相接,路线总体沿东西走向,路线向西途经荔浦县龙怀乡、修仁镇至荔浦与金秀县界处龙围屯附近接一期工程设计起点,之后在象州县境内小腊村东面接一期工程设计终点,路线继续向西经象州县大乐镇、罗秀镇,在运江镇补农新村附近与梧州至柳州高速公路相交设置象州北枢纽互通,终于运江镇古平村附近,接贺州至巴马高速公路(象州至来宾段)。主线全长56.751km,全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为26m。
龙怀连接线起于龙怀乡大旦村附近,接县道X158,向西经锅厂、胡家,终点接龙怀互通式立交(K116+277),路线长1.45km,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60km/h,路基宽度为10m。
罗秀连接线由L2线和L3线组成:L2线起于罗秀镇东南角,接国道G355(原S307),沿罗秀镇东面布设,终点接罗秀互通式立交(K176+124),路线长1.76km,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60km/h,路基宽度为10m;L3线起于罗秀镇北街附近,接罗秀至水晶乡三级公路,终点接L2线,路线长1.325km,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60km/h,路基宽度为8.5m。
2.2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合同段,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72.87亿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具有类似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并且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在近5年中(所完成项目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时间在2014年1月1日以后)应同时具有以下的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业绩:
(1)在国内成功完成过2条以上(含2条),里程在40公里以上(含40公里)新建高速公路(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景观绿化等)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
(2)在国内成功完成过2条以上(含2条),里程均在40公里以上(含40公里)新建高速公路的交通工程(含通讯、监控、收费及供电照明系统工程)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
(3)在国内成功完成过2座以上(含2座)高速公路特大桥梁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含)以上的企业,可对本工程投标。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16〕60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布的最新年度广西公路建设市场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2019 年 3 月 19 日至2019年 3 月 26 日,潜在投标人可以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xggzy.gxzf.gov.cn),按规定的流程下载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 有 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
项目的 图纸 按以下第 二 种方式获取:
一、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网址:http://gxggzy.gxzf.gov.cn),操作流程与下载招标文件相同。
二、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统一现场发售。
三、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免费领取。
4.3 图纸 获取时间2019 年 3 月 19 日至2019年 3 月 26 日。
图纸费金额:图纸费¥ 500 元/套(开具发票事宜开标结束后请联系招标人)。
图纸费支付:报名人持本人身份证、网上报名回执单(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及银联卡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刷卡支付(须购买图纸资料方视为报名成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招标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现场考察。
投标预备会时间: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将所需提问的问题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招标人。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 2019 年 4 月 9 日 10 时 00 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公开开标(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
6.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新恒通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凌工、庞工
电 话:0771-5510961
传 真:0771-5510961
电子邮件:xhthyb@163.com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39号广西智慧交通研发中心18楼
9.交易服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行业主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联系电话:0771-2115072
广西新恒通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19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