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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中标候选人 |
推荐中标人名称 |
中标价(元) |
得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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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北京路桥方舟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6750026.00 |
93.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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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张家港港丰交通安全设施有限公司 |
6906960.00 |
9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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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甘肃恒和交通设施安装有限公司 |
7220137.00 |
89.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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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通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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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废标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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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杭州神通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不符合招标文件P22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3)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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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微天洋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人工程量清单101-1-b投标单价,与招标文件P36项目专用合同条款20.4.2款规定不一致 |
投诉、举报: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证据,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2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3.对招标人的投诉举报,或投诉事项牵涉到招标人有违规违纪嫌疑,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核查处理。
招标人:贵州遵义高速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异议受理电话:0851-23239927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受理投诉举报的部门为基本建设管理处,电话:0851-85992250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遵义高速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苏州路交投大厦18楼1808室
联系人:田兴培
电话:0851-23239927、13985619019
招标代理机构: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花果园国际金融街2号楼622号
联 系 人: 冉文军
电话:0851-88636278
2019年 3月 18日
投标单位公示信息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