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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蛤蟆沟至阿扎界段公路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19-02-18 中国路桥网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蛤蟆沟至阿扎界段公路(项目名称)施工图设计已由阿尔山市交通运输局(批准机关名称)以《关于蛤蟆沟至阿扎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蛤蟆沟至阿扎界段公路(项目名称)施工图设计已由阿尔山市交通运输局(批准机关名称)以《关于蛤蟆沟至阿扎界段公路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阿交发〔2018〕3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阿尔山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地方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阿尔山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规模:

本项目起点位于阿尔山市二道河子-蛤蟆沟公路K9+000处(蛤蟆沟林场西2km处),起点桩号K0+000,终点位于阿尔山与扎赉特旗交界处,终点桩号为K32+976.49(含长链743.857m,短链12.48m),路线全长33.708km。

本项目设计行车速度30km/h,路基宽度7.5m,路面宽度6.5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本项目为旧路改造项目,在原有水泥混凝土路面基础上抬高25厘米,这样为保证路基宽度不变,路基两侧加宽37.5厘米,原有旧路边坡进行挖台阶处理。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施工总承包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编号HAZCB,招标范围包括旧路改造所包含的全部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叁仟捌佰伍拾贰万捌仟贰佰肆拾肆元(¥38528244元)(本项目不设暂列金额及暂估价)。

2.3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5月1日,计划交工日期2019年10月31日,工期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1)投标人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财务要求:

①投标人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②投标人近3年的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4)近5年内(2014年2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沥青混凝土路面(三级及以上公路)的施工,并通过交工验收。

(5)在2017年度“全国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在2017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被评定为“D”级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1]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不得参加投标。

3.7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投标。

3.8投标人应具备应对签约合同价先期计量资金暂缓支付的能力。

4.评标办法

4.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2本次招标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投标报名

5.1报名方式:同时采用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同时在线上及线下报名。

5.2报名时间2019年2月18日至2019年2月2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5.3线上报名:报名网址: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xamggzy.cn)点击左侧投标单位登录。已进入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信息库的企业可在业务系统内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没有进入兴安盟公共资源诚信信息库的企业必须办理入库手续后方可报名。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信息库办理地址: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罕山中街83号,公铁立交桥北侧,原兴安盟公安局)一楼107室,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办公电话:0482-8370091,办理流程详见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企业诚信库入库相关流程》。

5.4线下报名: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函[2016]462号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投标企业提供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和通过扫描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二维码查询的企业相关信息打印件即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授权委托书中必须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正反面且在有效期内)、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证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到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一楼103室线下报名。并提供A4纸打印(加盖公章)的单位相关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及电子邮箱。线下报名工作时间为报名日期内(不含节假日)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注:本次招标为网上电子招投标同步测试项目,所有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线上及线下同时报名,须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并将纸质版本的投标文件及企业CA证书和法人代表CA证书递交至开标会议现场,所有招投标环节均以线下为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2月18日至2019年2月2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6.2招标文件购买方式:成功报名的投标人在兴安盟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通过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方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图纸人民币2000元,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6.3招标文件需要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统一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xamggzy.cn)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如投标人对招标公告内容有疑问或质疑的,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6.4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发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吃拿卡要等腐败行为,请在工作时间拨打监督举报电话:0482-8370668。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7.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3月14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六开标室(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罕山中街83号公铁立交北侧,原兴安盟公安局)。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必须同时递交。并应按照招标公告附件评标办法前附表最后“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和证件原件。同时还应提供投标人企业CA证书和法人代表CA证书。由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时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须提交人民币7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或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以招标人指定账户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人如采用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以招标人指定账户到账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禁止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开具金额与投标保证金一致的银行保函,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国家政策性银行或国内商业银行支行及以上,并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投标人需要在2019年3月14日9时30分前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业务管理中“电子保函”模块上传所出具的有效的银行保函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银行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在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的同时单独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装订银行保函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即可。招标人在发布中标公示前将核实银行保函,若投标人提供了虚假的银行保函,招标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发包人将投标人的违规行为上报自治区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9.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公开

本项目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以招标公告附件的形式公开,公开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结束。

10.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招标人监督机构:阿尔山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室

地    址:内蒙古兴安盟阿尔山市

电    话:0482-7886008

邮    编:137800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阿尔山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内蒙古兴安盟阿尔山市温泉街

邮政编码:137800

联 系 人:聂先生

电    话:0482-7886010

传    真:0482-7886010

 

招标代理: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中深花园A栋1010、1012室

邮政编码:518033

电    话:0471-6272160

传    真:0471-6272160

联 系 人:张燕飞

电子邮箱:hxewec@163.com

日    期:2019年2月18日


[1]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相关附件:招标公告附件(蛤蟆沟至阿扎界施工总承包)【发布】2019021722_59.pdf* 若点击无法直接下载,您可以右键选择"目标另存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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