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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国道乐清市湖雾三界至清江段改建工程路面施工(LM—7合同段)招标公告

   2009-01-15 中国路桥网 未知 0
104国道乐清市湖雾三界至清江段改建工程(以下简称该项目)已经浙江省计委浙计设计〈2003〉286号文批准建设,并已列入2008年度省基本建设计划。乐清市104国道湖雾至清江段改建工程指挥部为该项目的业主,负责该项目的招标工作。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路面施工LM--7合同段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1、工程概况:桩号k0+000—K14+400,长约14.4km,路基宽度25.5m,公路等级为二级(加宽),其中:k0+000—K4+831为水泥混凝土。结构为:15cm厚3%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20cm厚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5cm厚水泥混凝土面层。k4+831—K14+400为沥青混泥土路面,结构为:18cm厚3%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30cm厚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及沥青混凝土路面(7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5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上面层)。
计划工期为7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
2、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的施工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2009年1月16日至2009年1月22日(节假日除外)9∶00—11∶00时和14∶00~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登记手册、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经办人身份证到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处洽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范本》自备),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
4、未取得交易登记手册的投标人,应先办理承包单位交易档案登记手续,交易档案登记申办事项,可登陆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http://www.zmctc.com)。并在投标截止期前3个工作日向浙江省招标投标中心(杭州市曙光路140号)交纳开标日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否则,交易中心电脑系统将无法接受你的投标文件。
5、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召开标前会议并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标前会议时间:2009年1月23日10∶30时,地点:乐清雁荡山灵岩山庄(下灵路32号)。
现场考察时间:2009年1月23日8∶30时,集中地点:乐清市雁荡山灵岩山庄(下灵路32号)。
6、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2月20日9∶3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送交至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五环广场东环信息大厅),逾期不予受理。
7、招标人将在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8、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提交3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担保(银行电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二个工作日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否则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银行电汇的汇款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开户名称: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公司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杭州莫干山支行
帐 号:0712014170001878
招标人:乐清市104国道湖雾至清江段改建工程指挥部
联系人:王洪斌
地 址:乐清市雁荡镇松溪大道18号
邮 编:325614
传 真:0577-62243301
电 话:0577-62243303
招标代理人: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林小姐
电 话:0577--88863066
传 真:0577--88863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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