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授权主体:韶关市人民政府
二、项目实施机构:韶关市公路局
三、PPP项目编号:440200-201811-204601-0021
四、PPP项目名称:韶关市旅游公路建设PPP项目
五、PPP项目采购需求
1、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
本PPP项目共30条道路,约728.12公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景观工程及配套工程。
1.1、道路及景观工程
本项目共涉及道路30条,总长约728.12KM。其中包括了20个新改扩建工程,道路总长234.17KM;26个沿线景观提升工程(其中16条道路包括了新改扩建工程),总长703.16KM。
1.2、配套工程:
配套工程以30 条道路作为载体,以现有资源作为衍生,在重要景点路段按照片区规划方案设置不同的等级的驿站、以及配套设施,其中包括了绿道、停车湾、广告牌、充电桩、景观小品等工程内容。
2、项目合作期限
综合考虑本项目实际情况,拟定项目合作期限为30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27年。
3、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3.1、投资估算
纳入本PPP项目范围的总投资为959435.56万元,包括建设投资945153.48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02658.16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2838.48 万元,预备费用69656.84万元)建设期利息13832.08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50.00万元(除建设期利息外的静态投资部分按经批复的可研投资估算计)。
3.2、资金筹措
本项目总投资为959435.56万元,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20%即191887.11 万元,由社会资本方和政府共同出资(其中社会资本方出资80%即153509.69 万元,政府出资20%即38377.42 万元),其余资金767548.45万元暂按项目公司融资等方式筹措,其中项目在建设期间获得补助资金584245万元(税前融资成本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5年以上中长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按5.39%估算)。
4、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办理;
4.2报名及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应提供的材料(如要求提供的材料为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4.2.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材料);
4.2.2 2017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及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2.3如由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由投标委托人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上述材料)
4.2.4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需提供联合协议书和联合体授权书原件。
4.3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领取时间:自2018年11月16日起至2018年11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4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领取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9号耀中广场B座2909室
4.5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每套人民币 / 元整,售后不退。
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现场报名的申请人方可领取资格预审文件。现场报名通过不代表资格预审的最终通过,最终投标/响应资格的确认以资格预审会议当日审查结果为准。
未进行现场报名,或者未从代理机构合法获得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不具有资格预审参与资格,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无效。如社会资本拟组成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则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联合体成员中至少包含一家已现场报名的社会资本,否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无效。
六、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是否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及限定的方法和标准,资格证明文件等):
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且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及开户许可证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财务状况报告(成立时间不满1年的,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10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技术能力【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做出承诺】;
⑤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证明材料并满足要求,相关格式详见“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2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参与本PPP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进行市场化改制、健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作为社会资本参与本PPP项目资格预审申请。
3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的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
3.1申请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申请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专业甲级资质;
3.3申请人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方须满足相应的资质要求。
4申请人银行授信额度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银行授信证明(可按银行格式提供);银行授信证明必须载明银行授信金额具体额度;如提供多份银行授信证明,其载明的授信金额可累加;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各方的授信金额可累加。】
5申请人须提供资本金来源符合《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财办金[2017]92号)规定的承诺书;若申请人为中央企业的,须提供资产负债率、经营状况等符合《关于加强中央企业PPP业务风险管控的通知》(国资发财管〔2017〕192号)规定的承诺书。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承诺书。
6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证明材料并满足要求。
7本次资格预审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须满足以下要求
7.1项目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有土建类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7.2项目负责人须为申请人正式在职人员;
7.3项目负责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正式在职人员。
8本次采购活动允许联合体参加竞争,联合体参加竞争须满足以下要求:
8.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7 家,联合体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及其他成员方;
8.2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书,协议书需载明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的组成结构或职责、权利义务及出资比例等;
8.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社会资本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社会资本确定资质等级;
8.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社会资本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竞争,否则相关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均无效;
8.5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出资比例,以及财务能力、信用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七、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技术引进和转让等政策要求,以及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八、提交资格申请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 2018年 11月 16日9时00分 至 2018年 12月 07日10时00分(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过期不予受理。
九、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十、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 2018 年 11 月 16 日 至 2018 年 11 月 22 日 止。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梁工 | 联系电话:020-66612816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沈工 | 联系电话:0751-8867133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999、1001号(金海湾财富中心)208单元 |
联系人:何彩秀 | 联系电话:0592-5138761 |
传真:0592-5138787 | 邮编:361011 |
(三)采购人:韶关市公路局 | 地址:韶关市执信路1号 |
联系人:李匡霖 | 联系电话:0751-8316033 |
传真:0751-8883400 | 邮编:512022 |
(四)财政部门:韶关市财政局 | 地址:韶关市惠民北路18号 |
联系人:杨科 | 联系电话:0751-8177118 |
附件:采购文件资格预审文件
发布人: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 年 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