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G1811黄石高速公路藁城至石家庄段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冀交公[2018]205号”文批准施工图设计,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中心以“冀交招核字[2018]E093”文核准招标方案。建设资金来自通行费收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石安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机电系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域内。
2.2建设内容:
G1811黄石高速公路藁城至石家庄段改造工程起自藁城西互通(K281+258),与辛集至藁城段改造工程顺接,经北五女、西兆通,终于南高营互通(K297+101),路线全长15.844公里。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通过设置挡墙等措施,以现有公路用地界为控制,在原主线外侧增加两条车道,加宽为双向六车道,标准路基横断面宽33.5米,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在本项目土建施工同时,对设置在原外场的机电设备和电缆、通信管线进行迁改、重新安装,并完善改造路段内的监控系统、通信系统、收费系统。投资规模约2200万元。
2.3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8个月,缺陷责任期1年。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的监控系统、通信系统、收费系统等机电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共划分为1个标段。
2.5本次招标分为两阶段招标,第一阶段对本项目的关键设备进行评审,确定关键设备品牌;第二阶段采取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满足附件3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顺序,只接受一家单位的投标申请。与本项目监理人(河北省交通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的,不得参加投标。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14日至2018年11月20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购买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下载完成后,请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和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原件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华西路19号)220房间领取图纸及其他资料。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和“关于省本级社会代理类项目电子交易业务流程调整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要求注册者,后果自负。
4.3招标文件(含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及其他相关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扬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第一阶段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4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7开标室(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
第二阶段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招标人以补遗书的形式另行通知各投标人。
投标人递交第二阶段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身份证明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在递交记录表上签字;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授权代理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在递交记录表上签字。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资格。经公证的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当与其投标文件正本内相关内容保持一致。
5.3第一阶段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且不能参加第二阶段投标。
第二阶段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前款规定到场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省高速公路石安管理处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509号
邮政编码:050031
联系人:张建伟
电 话:0311-66629036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华西路19号
邮政编码:050051
联系人:李宏海、赵博园
电 话:0311-86958903
传 真:0311-86958903
电子邮件:hxzb2010@126.com
8.附件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
附件2: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入围投标人随机抽取规则与程序。
附件3: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4:评标办法前附表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