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吉林省榆树(黑吉界)至松原公路建设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吉林省榆树(黑吉界)至松原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1592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吉林省交通运输厅以《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绥满高速铁力至科右中旗联络线榆树至松原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吉交审批函[2017]1号)批准,项目法人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项目法人自筹,出资比例为75%:25%,招标人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吉林省榆树市、扶余市、松原市。
2.2规模:高速公路主线全长约183.395公里,同步建设弓棚镇连接线8.882公里、扶余连接线4.581公里、弓棚子连接线2.83公里、永平连接线1.112公里。
2.3本次招标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
本次招标分为5个标段:
YSJT01标段:高速公路主线K17+350-K55+400,公路里程38.05公里。
YSJT02标段:高速公路主线K55+400-K90+186.863,公路里程34.787公里;弓棚镇连接线8.882公里。
YSTJ03标段:高速公路主线K90+089.730(短链K90+186.863= K90+089.730)-K117+600,公路里程27.51公里;扶余连接线4.581公里。
YSTJ04标段:高速公路主线K117+600-K165+100,公路里程47.5公里;弓棚子连接线2.83公里。
YSTJ05标段:高速公路主线K165+100-K200+647.629,公路里程35.548公里;永平连接线1.112公里。
本次招标的主要工程内容为高速公路主线及连接线的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防眩板、轮廓标等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2.4计划工期:2018年12月20日~2019年9月30日,284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最低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在2013年1月1日之后(以交工日期为准)投标人应累计完成过30公里(按公路里程计算,同一公路项目同一段落不重复累计)国内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同一个承包合同内应至少含护栏、标志和标线项)的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的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注:业绩要求中的护栏、标志、标线工程均为国内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护栏、标志、标线工程;养护工程及国外工程业绩不能作为本次招标的企业工程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只允许中1个标。
3.4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企业施工业绩应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已载明且通过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的投标人的已建主包业绩,其网页截图中应能明确查询到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交工日期、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指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业绩最低要求对应的各项工程内容信息。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任职业绩应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已载明且通过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的已建主包业绩,并能够证明填报人员具有相应任职经历的业绩。
评审时将按投标人提供的业绩网页截图进行必要的网上核实,并以核实后的信息为准。如网页截图中的信息不能查找出本次招标要求的工程信息,则视为未填报此项业绩,同时不接受除网页截图外的其他证明材料。如网页截图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执行,并将相关行为上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招标人不接受(吉林省除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通过审核的信息与实际不相符的投诉质疑。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和格式填写,如投标文件中出现招标文件未要求内容属与本次投标无关的内容,不在评审范围内,不作为核实证明材料。
3.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招标人将在建设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核实(核实内容主要包括证书专业、级别、注册单位、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有效期),并以核实后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填报的信息与网上核实信息不符的,其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评审。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评标办法
有限数量制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进行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每标段选取前8名投标人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详细规则见招标文件),按通过第二个信封评审的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6日至2018年11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4楼吉林省华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参考资料(《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办法》(2018版)和《吉林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技术指南》(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吉林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技术指南》的通知(吉交发[2018]48号))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参考资料 自愿购买),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6.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4楼开标室。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4本项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围标、串标、借资质投标、违规分包、转包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纳入企业信用评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7.2本次招标的关键内容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开。
7.3招标人将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对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进行公示。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浦东路1658号
邮政编码:130033
联系人:于忠宏
电话:0431-85254051
传真:0431-85254014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号:4200 2232 1920 0131 18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和光路16号
邮政编码:130021
联系人:车万里 李洪涛 孙静 梁新通
电话:0431-85368866
传真:0431-85368866
电子邮件:JLSHYZXGS@163.com
网址: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金源支行
账号:0101 0120 1085 8888 88
2018年11月6日
附件: |
吉林省榆树(黑吉界)至松原公路建设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关键内容信息公开.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