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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昌至会理高速公路项目社会资本方招标公告

   2018-11-02 中国路桥网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德昌至会理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德昌至会理高速公路工
 1.招标条件

德昌至会理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德昌至会理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18〕435号)予以批复;本项目已获得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德昌至会理高速公路项目有关事宜的复函》(川办函〔201849号)授权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开展PPP项目准备工作的授权,批准采取“BOT+政府股权合作”方式建设。本项目政府方为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凉山州交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实施机构为凉山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四川省川交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项目实施机构作为采购人现由项目实施机构作为采购人,通过该项目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通过项目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即投资人)进行公开投标进行公开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概况

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推荐线路起于德昌县锦川乡,顺接已建的G5北京至昆明(成都至昆明段)高速公路,经老碾乡、六华镇、益门镇、外北乡、会理县城,止于会理县城南南阁村,设置南阁枢纽连接在建的G4216线成都至丽江高速。项目路线全长约76.9km,其中德昌县境内约15.3km,其余约61.6km处于会理县境内。全线采用设计速度80km/h,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25.5m。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20.65亿元。

2.1.2项目资本金应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0%即24.13亿元,其中政府方出资额为1亿元,社会资本方最低出资额为23.13亿元。

2.1.3本项目建设期预计四年。项目收费期30年。

2.2招标范围

2.2.1本次招标范围为德昌至会理高速公路的社会资本方。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具体运作方式为“BOT+政府股权合作”。中标社会资本方应与政府出资人代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在项目所在地成立项目公司。

中标社会资本方应与政府出资人代表成立项目公司实施本项目。按照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20%,凉山州交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政府出资人代表,持有项目公司4.14%股权(即项目资本金政府方出资1亿元),中标社会资本持有项目公司95.86%股权,双方均以现金出资。若社会资本方中标的实际资本金高于最低出资额,则根据中标的社会资本方实际资本金和政府出资1亿元资本金重新确定项目公司的股权结构。政府出资人代表与社会资本方按所占股权比例共同承担项目风险,享有项目收益。

建设期采购人采用政府补助的方式再提供最高9亿元建设资金(其中会理县6亿元,德昌县2亿元,会东县1亿元,以上各县实际补助为中标人提出的金分别乘以66.67%,22.22%,11.11%),此部分资金作为政府对项目的无偿投入,不占股,不分红。项目所有建设资金除政府出资、补助以及社会资本方出资外,其余均由组建的项目公司自筹。

2.2.2政府将按法律、法规、政策及合同约定授予项目公司投资、建设、运营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对本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项目设计、项目建设、运营管理、运营维护、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包括:资金筹措、债务偿还等),并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约定的合作期限满后(无论债务是否偿还完毕),按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的约定将项目及其附属设施、项目用地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四川省人民政府指定的机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已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结果为合格。

3.2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名称和成员及出资比例应与申请资格预审时保持一致。

3.3不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或未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加本次公开招标采购活动。未报名和未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通过资格预审且有意加投标者,请于2018 11  2 日至2018 11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3 时至 5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横街1号1号楼4楼421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影印件一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150  3000 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11  22  9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  30 分至 9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详细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采购人定于送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四川政府采购网、中国路桥招标网等媒体上发布。招标文件澄清、更正、通知和评标结果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在上述公告媒介上发布。申请人应随时关注上述公告媒介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如因申请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7.其它事项

7.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最低政府补助资金法。政府补助资金上限9亿元。

7.2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向采购人提交人民币伍百万元整(¥500万元)投标保证金。

8.联系方式

政 府 方: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地    址:西昌市三岔口南路55号

邮政编码:615000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834-3222025

 

招 标 人:凉山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地    址:西昌市商业街2段53号

邮政编码:615000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0834-3243716

传    真:0834-3226019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川交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祠横街1号

联系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028-85526037

传真:028-85525350

电子邮箱:4069850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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