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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PPP改造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018-10-09 中国路桥网0
核心提示: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的委托,对其 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PPP改造项目 进行 公开招标 采购,欢迎
      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的委托,对其 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PPP改造项目 进行 公开招标 采购,欢迎供应商报名参加预审。

一、项目授权主体:东莞市人民政府              

二、项目实施机构: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三、PPP项目编号:441900-201809-0001045001-0021       

四、PPP项目名称: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PPP改造项目                  

五、PPP项目采购需求

 

为按照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2017〕87号)的要求,将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铁路、公路等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及建设工程与服务打包运作的项目进行整改,东莞市人民政府决定采用PPP模式对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项目进行合规性改造,授权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作为本项目的采购人,负责本项目的具体采购事宜。
       本项目已经具备采购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原公司名称为广东中量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发布采购资格预审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积极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PPP改造项目
2、PPP项目编号:441900-201809-0001045001-0021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GDZLDG-2018-002)
3、采购人: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4、项目概况
4.1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号线一期工程线路长度为58.0km,其中高架线路25.8km,地下线30.3km,地面线及过渡段1.9km。全线共设车站21座,其中高架车站8座,地下车站13座,设5座换乘站,平均站间距2.85km。全线设道滘车辆段 1 座,黄江停车场 1 座,主变电所 4 座(其中 1 座与 2 号线共享)。
4.2项目范围
4.2.1建筑安装专业包括但不限于: 1)车站结构(含围护、主体及附属结构)、正线区间土建工程。2)人防工程(含人防门)。3)道滘车辆段±0.00以下工程,包括:场地平整、站场土石方、场区软基处理及路基边坡防护、道路改移、污水管迁改、河道改移、排水涵。道滘车辆段±0.00以上工程,包括:道路与排水工程、库房土建工程(桩基、钢结构、幕墙)、装修工程、轨道基础、地基处理、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风、水、电)、室外综合管线、景观绿化、附属工程(围墙、大门、人行天桥、扩张网、自行车棚、标识标牌、天然气引入、给排水接驳等)。4)黄江停车场工程±0.00以下工程,包括:场地平整、站场土石方、场区软基处理及路基边坡防护、道路改移、排水涵。黄江停车场工程±0.00以上工程,包括:道路与排水工程、库房土建工程(桩基、钢筋混凝土结构、幕墙)、装修工程、轨道基础、地基处理、室外综合管线、景观绿化、附属工程(围墙、大门、人行天桥、扩张网、自行车棚、标识标牌、天然气引入、给排水接驳等)。5)车站室内装修工程、室外装修工程、钢结构及幕墙工程,机电安装工程。
4.2.2铺轨专业包括但不限于: 1)轨道工程:道床部分、轨道部分(铺轨工程、铺道岔工程)、线路及信号标志、常备材料。2)轨道项目附属工程:地下线整体道床、其它相关工程。3)疏散平台。
4.2.3系统建安专业包括但不限于: 1)正线供电系统安装工程:主变电所工程(含建筑装饰工程、道路与边坡防护工程、给排水与消防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防雷接地与动照工程、通信工程、主变电所本体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主变电所配套110kV线路工程(含土建、电气)以及对侧电源站扩建间隔工程(含土建、电气);变电所设备安装、电力监控、刚性悬挂接触网、柔性悬挂接触网、环网电缆、杂散电流防护系统、供电运行等。2)通信系统安装工程(专用通信系统、民用通信系统、公安通信系统、乘客信息系统、气象监测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综合监控(含安防)、门禁系统)。3)信号系统安装工程。
4.2.4关键设备购置、车辆购置。
4.2.5其他专业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准备及临时设施(含场地租赁)。2)临水及临电(含大电部分)。3)交通疏解、永久道路修复。4)一般管线迁改及保护(包括给水、排水、10kV以下电力、路灯照明等)。5)地下障碍物拆除。6)非常规管线迁改及保护(通信、10kV(含)以上电力、燃气管线、石油管道)。
4.2.6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建设管理、监理、征地拆迁等内容。
4.2.7投资范围:本项目的工程投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建设期利息、运营管养费用投资等。
4.3项目投资估算情况
项目估算总投资329.39亿元,技术经济指标5.68亿元/每正线公里。其中第一部分工程费用(含土建设施建筑工程费、轨道以及电梯、给排水、通信和信号等机电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等)约为156.90亿元,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为96.44亿元,第三部分预备费共计约25.34亿元,第四部分专项费用共计约为50.71亿元。
(二)项目运作方式
1、PPP合作模式
东莞市政府授权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作为本项目PPP改造的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采购程序选择满足要求的社会资本(或社会资本联合体,下同),由中选社会资本和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出资在东莞市成立本项目的PPP项目公司。
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署盖章PPP合作协议,约定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等工作,合作期满,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市政府指定机构。
2、项目合作期
本项目合作期为26年。其中,建设期为 6 年(含一年通车试运营)。本项目开始正式运营即进入运营维护期。
3、项目回报机制
本项目的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项目收益来源包括使用者付费和政府提供的必要补贴。
其中,使用者付费是指本项目建设完成投产后获得的运营收入,包含票务收入和非票务收入两部分。票务收入是从事轨道交通旅客运输取得的收入,非票务收入主要为车站及出入口广告位招租、商铺招租等收入。
政府提供的必要补贴指实施机构和政府相关部门基于合作期内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向项目公司支付的影子价格收入(影子价格×当年实际客流量)与实际票务收入(实际票价×当年实际客流量)的差额政府补贴。
(三)投融资结构
本项目资本金比例约为81%,由政府出资代表和社会资本共同负责筹集出资,暂定政府方出资代表出资比例约为49.50%,社会资本的出资比例约为50.50%,其来源不得违反《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金〔2016〕92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规范管理的通知》(财金〔2018〕54号)等相关规定。
(四)招标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为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PPP改造项目的社会资本。

 

六、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是否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及限定的方法和标准,资格证明文件等):

 

1、合规性要求
(1)满足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法规和政府部门颁布的其他适用强制性要求。申请人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含港澳台地区)企业法人。可以是独立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可以是企业法人、独立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组成的联合体。
(2)参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均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
(4)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法律规定的禁止同时参加投标的情形。
(5)项目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14〕156号)规定的除外)不得作为申请人。
(6)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申请人(联合体各方)若有变更、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并且需要继承原企业资质等内容,应提交原企业法律承续或分割情况的说明材料,同时须提供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证明。
2、财务实力
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
3、业绩经验
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应具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或运营经验。
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包括签订的正式合同/协议或项目交工验收证明或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运营证明材料(合同/协议至少包括封面、盖章页和能证明业绩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内容关键页)。
4、联合体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申请,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方出资比例应为联合体中出资比例最高的联合体成员(联合体关联关系中的出资比例不作合并计算),联合体各方出资额不得为零。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其各成员组成不得擅自改变。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申请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申请人确定资质等级。
(6)联合体牵头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盖章资格预审申请及相关资料文件,联合体其他成员必须对此予以认可。
5、关联关系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单独提出申请或加入不同的联合体提出申请,但可组成或参与同一联合体。
6、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才能参加后续的采购活动。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进入下一轮投标。
7、资格预审报名方式
(1)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于2018年 10 月 09 日至2018年 10 月  16日,9时00分-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东莞市东城街道君豪商业中心1103室)报名登记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逾期不予办理。
(2)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报名,并负责处理联合体资格预审过程所有相关事宜。
(3)资格预审文件免费提供。
(4)实际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不含本数,下同),或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的,采购人将修改资格预审条件,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本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仍不足3家的,采购人将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5)申请人需在开标前自行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dg.gov.cn/dggp)或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g.gov.cn)进行建档入库,已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入库(企业身份为“政府采购类”)的除外。入库路径:1.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2.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信息登记-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详见办事指南链接: http://czj.dg.gov.cn/dggp/portal/documentView.do?method=view&id=2360453)。同时投标人需在开标前自行完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注册登记(详见办事指南链接: http://www.gdgpo.gov.cn/workEnchiridion.html)。 如投标人未能按要求完成注册,则因此所产生的后果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现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2018年 10 月 30 日上午09时00分至2018年10月30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 10 月 30 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申请人应将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6)。
(2)资格预审会议时间为2018年 10 月 30 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4)资格预审申请人应派授权代表准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出席资格预审会议。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出席资格预审会议时,申请人授权代表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以备核查。开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将对授权代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七、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技术引进和转让等政策要求,以及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八、提交资格申请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 2018年 10月 09日10时00分 至 2018年 10月 30日09时30分(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过期不予受理。

九、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6)           。         

十、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 2018 年 10 月 09 日 至 2018 年 10 月 16 日 止。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叶工,刘工 联系电话:0769-23130735-233,0769-23130735-276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0769-22830910
(二)采购代理机构 :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高唐路234号6、7楼
联系人:钟丽丽 联系电话:020-38686079
传真:020-38686059 邮编:510653
(三)采购人: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鸿福路99号市行政办事中心主楼9楼
联系人:黎锡波 联系电话:0769-22830992
传真:0769-22830992 邮编:523000
(四)财政部门:东莞市财政局 地址:东莞市鸿福路99号
联系人:采购监管科 联系电话:0769-22831131

附件:采购文件资格预审文件

 

 

发布人: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 年 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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