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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城市过境高速公路西段和宜宾至彝良高速公路(四川境段)PPP项目社会资本方招标

   2018-08-24 中国路桥网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宜宾城市过境高速公路西段和宜宾至彝良高速公路(四川境段)PPP项目已纳入PPP项目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宾城市过境高速公路西段和宜宾至彝良高速公路(四川境段)PPP项目已纳入PPP项目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完成编制及核准,本项目已获得四川省政府以“BOT+政府补助”模式实施的授权(文号:川办函〔2018〕64号))。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为宜宾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川交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目前已完成资格预审工作,现对已经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即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两条高速公路打捆招商PPP项目,包括宜宾城市过境高速公路西段和宜宾至彝良高速公路(四川境段)两个项目。原项目投资人由于资金链断裂,政府已与原投资人解除相关协议,并启动重新招商工作。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宜宾城市过境高速公路西段和宜宾至彝良高速公路(四川境段)有关事宜的复函》(川办函〔2018〕64号)文件精神,原则同意宜宾城市过境高速公路西段和宜宾至彝良高速公路(四川境段)项目采取“BOT+政府补助”方式打捆招商建设。
宜宾城市过境高速公路西段和宜宾至彝良高速公路(四川境段)PPP项目是四川南向出川大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项目北接成都至宜宾高速公路,南接至云南彝良至昭通至昆明高速公路。本项目均采用高速公路设计标准,设计时速8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4.5米。
本项目包括宜宾城市过境高速公路西段和宜宾至彝良高速公路(四川境段)两个项目。
宜宾城市过境高速公路西段项目:路线全长38.13公里,建设里程31.88公里,利用宜水高速6.25公里,占用土地3442亩。全线设桥梁9828米/52座,其中特大桥578米/1座,大、中桥9054/44座,小桥196米/7座;设互通立交5座,其中枢纽互通3处,一般互通2处。宜宾城市过境高速公路西段项目于2013年11月获得省发展改革委核准,核准总投资40.2亿元,资本金10.1亿元、负债性资金30.1亿。
宜宾至彝良高速公路(四川境段)项目(包括宜宾至彝良高速公路和宜叙至宜彝高速公路连接线):(1)宜宾至彝良高速全长101.379公里,占用土地10074亩,桥梁总长31750米/112座(其中特大桥2970米/3座,大桥27070米/85座,中小桥1710米/24座),占路线长度的31.32%;隧道总长25830米/22座(其中长隧道21030米/14座,中短隧道4800米/8座), 占路线总长25.48%;桥隧占路线总长56.80%;枢纽互通式立交1座,连接地方互通式立交8座。(2)宜叙至宜彝高速公路连接线全长28.65公里,占用土地2889亩,桥梁总长6984米/28座(其中大桥6562米/20座,中小桥422米/8座),占路线长度的24.38%;隧道2230米/1座,占路线总长7.78%; 桥隧占路线长度的32.15%。设置互通式立体交叉2座。宜宾至彝良高速公路(四川境段)项目于2013年11月获得省发展改革委核准,核准总投资165.2亿元,资本金41.3亿元,负债性资金123.9亿元。
本项目总投资合计205.4亿元,拟采用“BOT+政府补助”的方式运作,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补助的形式为建设期投资补助和运营期可行性缺口补助。本项目建设期4年,收费期30年。项目资本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5%(即51.4亿元),由社会资本单独出资。
原投资人已完成投资经测算约18.62亿元。项目公司须在已完成工程基础上继续完成项目建设,原工程的处置等相关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工程质量由项目公司负责。
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支付5.5亿元专项用于处理本项目的部分遗留问题,包含在项目总投资中。
建设期投资补助:宜宾城市过境高速公路西段项目补助6亿元,宜宾至彝良高速公路(四川境段)项目补助20亿元,共计26亿元,含原投资人已完成投资经测算约18.62亿元(含路基、桥涵等建安投资9.34亿元,征地拆迁7.05亿元,以及其他前期费用2.23亿元),剩余7.38亿元根据项目进度及资金需求按时、足额支付项目公司并专项用于项目建设。
运营期可行性缺口补助:运营期30年内以核准工可车辆通行费收入的一定比例i(i不高于88%,最终以社会资本中标价为准)为基准。当实际通行费收入占工可车辆通行费收入的比例在i至i+10%范围内时,政府方不予补助,风险及收益由社会投资人承担;当实际通行费收入未达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预测车辆通行费收入的i时,政府方将以预测车辆通行费收入的i与车辆通行费实际收入的差额进行补偿;当实际通行费收入超过社会资本中标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预测车辆通行费i+10%时,超出部分视为超额收益,该超额收益的80%归还政府方。
2.2 招标范围
2.2.1 本次招标范围为宜宾城市过境高速公路西段和宜宾至彝良高速公路(四川境段)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方。
2.2.2 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具体运作方式为“BOT+政府补助”。投标人中标后,政府将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及合同约定授予项目公司投资、建设、运营本项目的权利。若本项目设立项目公司的,中标社会资本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本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项目建设、运营管理、运营维护、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约定的合作期限届满后(无论债务是否偿还完毕),按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约定将项目及其附属设施、项目用地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四川省人民政府指定的机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于2018年7月31日公开发布了宜宾城市过境高速公路西段和宜宾至彝良高速公路(四川境段)PPP项目社会资本公开招标的资格预审公告,并于2018年8月22日对申请人进行了资格审查工作。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为合格投标人,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不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加本次公开招标采购活动。未报名和未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27日至2018年9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横街1号1号楼4楼421室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17日9时 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详细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三段3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采购人定于送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7.其它事项
7.1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7.2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向采购人提交人民币500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的金额、形式、时间和账户等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项规定。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宾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孟女士
电话:0831-7100992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南岸街道航天路中段西侧3号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省川交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成都市武侯祠横街1号
联系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028-85526037
电子邮箱:4069850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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