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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机场北线高速公路廊坊段PPP项目社会资本方(二次)招标公告

   2018-08-17 中国路桥网0
核心提示:新机场北线高速公路廊坊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由廊坊市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运作,本项目财
      新机场北线高速公路廊坊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由廊坊市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运作,本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由廊坊市财政局论证通过,物有所值评价由廊坊市财政局和廊坊市交通运输局审核通过,实施方案由廊坊市人民政府以廊政字[2018]21号文件批复通过。根据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197号),本项目被列入2018年北京新机场第一批省级及以上立项项目开工建设计划,执行《北京新机场及临空经济区建设项目投资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意见》审批程序。廊坊市人民政府授权廊坊市交通运输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委托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社会资本方招标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

新机场北线高速公路廊坊段PPP项目。

2.项目授权主体

廊坊市人民政府。

3.项目实施机构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4. 项目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及标段划分

4.1招标范围:新机场北线高速公路廊坊段PPP项目社会资本方招标。

4.2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

本项目投资约为42.45亿元。

北京新机场北线高速公路廊坊段路线起自廊坊市艾各庄村西南西外环,与规划的艺术大道西延顺接,向西经大伍龙村北后跨越龙河,在王场村南与密涿高速交叉,在天村南先后与规划的国道G105交叉、礼贤连接线交叉,经草厂村北、三小营村西后进入北京境内,与新机场北线高速北京段顺接。

主线全长9.9公里,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42米,其中起点至廊坊主线站段设计速度采用100公里/小时,廊坊主线站至终点段设计速度采用120公里/小时,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全线设置特大桥1座,大桥1座,分离立交3座,互通3处(其中枢纽互通2处,服务型互通1处),收费站3处(其中主线2处、匝道1处),养护工区1处,路段监控通信站1处。另建设G105空港新区连接线,长6.2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25.5米,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

4.3计划建设工期:自2018年9月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4.4项目合作期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两个阶段,其中:建设期:计划自2018年9月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运营期: 25年。

4.5质量要求:

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验收质量评定得分90分(含)以上;

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验收质量评定得分90分(含)以上;

运营养护目标:年度公路技术状况指数MQI≥92,公路路面使用性能指数PQI ≥92,一、二类桥梁占项目桥梁总数的比例≥95%,不得出现四类桥梁或五类桥梁。苗木成活率≥95%,标志标线齐全、清晰,无损坏等。其他具体执行《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十三五”公路养护管理发展纲要的通知》(交公路发[2016]96号)及其今后颁布的相关文件的要求”。

4.6回报机制:回报机制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方式。即运营期内廊坊市财政每年安排等额财政补助,并按照绩效考核结果支付。

5. 招标需求

5.1项目运作方式说明: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在市政府授权下,组织开展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报告编制、社会资本方招标、投资协议签订、PPP项目合同签订等前期工作,依据协议和合同文件的约定对项目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移交等后续工作进行全生命周期监督管理。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社会资本方,社会资本方确定后,与政府指定机构河北宏太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太公司”)合作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作为该项目法人按照合同文件约定负责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移交等工作。合作期届满将项目无偿移交政府或其指定机构。合作期内,项目公司拥有高速公路收费权及沿线相关设施经营权。

社会资本方确定后,项目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签订PPP投资协议,政府指定机构河北宏太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与社会资本方签订股东协议,共同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

注册资金确定为8.6亿元。项目资本金中宏太公司出资2.0亿元,社会资本方出资6.6亿元,出资比例23:77,出资形式为货币资金。资本金以外的资金由社会资本方通过项目公司融资解决。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6.1法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需要满足此项要求,联合体成员可以是满足要求的企业法人或其他法人组织

6.2财务要求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等不良记录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2017年度经营性现金净流量为正值。(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要满足此项要求;对联合体成员中包含其他法人组织的,要求提供最新的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2)截至2017年末经审计的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加权总和确定;联合体牵头人持股比例不低于项目公司成立时总股份比例的35%

6.3投融资能力

承诺用于本项目的自有资金、银行(或金融机构)为本项目授信额、银行(或金融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贷款意向书累计额度不少于40亿元人民币(含40亿元人民币)。(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加权总和确定)注:投标人可以提供上述三项中的一项或多项投融资能力证明材料,累计额度满足要求即可;承诺用于本项目的自有资金必须包括银行(或金融机构)存款证明和专款专用承诺书,银行(或金融机构)为本项目授信额、银行(或金融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贷款意向书必须针对本项目开具,否则无效。

6.4信誉要求

(1)社会资本方及其控股股东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无重大未决诉讼事项。(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要满足此项要求

(2)社会资本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要满足此项要求

(3)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要满足此项要求

6.5业绩要求

近五年(2013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投资人累计投资合同金额不少于20亿元人民币的交通基础设施投融资项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按照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之和确定)备注: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体现项目性质、投融资额度、项目等级等相关内容,且必须附有投资协议书或项目合同,以及发包人出具的履行投融资状况的证明材料。

7. 本次招标接受社会资本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但应满足下列条件:

7.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2若投标人自行承担施工的,联合体成员中联合体两家以上成员具有同一专业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7.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7.4联合体组成后(以投标报名时间为准),联合体牵头人不允许发生变化。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包括所有联合体成员),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1名投标人投标。

9.招标文件的获取

9.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8年8月17日至2018年8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原件及盖单位章的复印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的原件及盖单位章的复印件以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如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如有)加盖单位章的复印件、联合体协议书(如有)的原件及盖单位章的复印件,到河北公共资源大厦一楼大厅(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进行报名审核并购买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进行注册登记,具体事宜可联系0311-66635531。

9.2每份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可研报告和PPP项目实施方案售价2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初步设计材料自愿购买。

10.投标文件的递交

10.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12日上午09:00,地点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6开标室。

10.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11.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及监督电话

11.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11.2受理质疑电话:0316-5912139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廊坊市广阳道53号

电  话:0316-2119002

联系人:马海龙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邮  编:050051

电  话:0316-5912139

传  真:0311-69052033

联系人:吴云良、苗永超  

联系邮箱:rhahlf@126.com

 

附件1:联合体协议书

附件2: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附件1: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新机场北线高速公路廊坊段PPP项目社会资本方招标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资格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编制及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股权比例: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7、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章)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章)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章)

……

 

                 

 

 

 

附件2: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2)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单位盖章)

注:1、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2、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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