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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569线北山(甘蒙界)至民勤至武威至仙米寺(甘青界)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社会资本招标公告

   2018-08-10 中国路桥网0
核心提示:G569线北山(甘蒙界)至民勤至武威至仙米寺(甘青界)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G569线北山(
     G569线北山(甘蒙界)至民勤至武威至仙米寺(甘青界)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G569线北山(甘蒙界)至民勤至武威至仙米寺(甘青界)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甘发改交运〔2015〕1111号)文件批准建设,甘肃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G569线北山(甘蒙界)至民勤至武威至仙米寺(甘青界)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补充批复》(甘交规划〔2018〕39号)文件对补充工可报告进行了批复。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于2016年已完成PPP模式论证等前期工作,但由于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及投融资结构发生较大变化,现已重新编制了项目PPP模式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目前已通过了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并由武威市人民政府以武政发〔2018〕103号文件批准了PPP模式实施方案并确定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招标人是经武威市人民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武威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为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公告所称社会资本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可以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市场主体。

2. 采购编号:TAHP-GS-2018-ZB-010

3.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 项目概况

3.1.1工程概况

本项目G569线北山(甘蒙界)至民勤至武威至仙米寺(甘青界)公路既是国家公路网规划中G569(曼德拉至大通公路),亦是甘肃省高速公路网规划的省网高速公路S55线的组成部分,也是甘肃省规划的武威市绕城高速的组成部分,项目的建设对完善区域路网结构、强化民族团结、边疆稳定、打通青海、内蒙古与河西走廊的战略通道、重振古丝绸之路、加快武威、西宁、兰州、银川城市群发展、促进物资文化交流和共同繁荣等意义重大。

本项目起点位于武威市民勤县西渠镇,途经红沙梁、民勤县、薛百乡、重兴乡、九墩乡、武南镇、永丰镇至甘青界骆驼河口,是连接内蒙、甘肃、青海通往河西走廊的主干道路。主线总里程261.424公里(主线214.482公里,哈什哈连接线32.678公里)。

本项目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武威绕城连接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哈什哈连接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收费广场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均为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满足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规定。

3.1.2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33年,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两个阶段,其中:建设期:3年,自项目开工日起至交工日止;运营期(收费期):30年,自项目交工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止,其中收费期30年,自本项目收费许可颁布之日起计,除非《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因故提前终止。

3.2 招标范围

3.2.1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社会资本合作人,具体操作模式见本公告3.2.2款。

3.2.2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具体操作模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简称:BOT),建设方式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建设-运营-移交(BOT)”:中标人在与政府签订《投资协议》后,应和政府指定机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合同约定出资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PPP项目合同(即特许经营协议,下同)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PPP项目合同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等按合同规定无偿移交给武威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中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某成员)作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图勘察设计以及施工总承包,工程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交通安全设施、收费、监控、通信、供配电、通风、照明、消防、管理设施以及服务设施等)、绿化及环保设施等全部工程。

3.2.3 本项目PPP模式下投资总金额为1646833万元,拟由政府资金和社会资本共同组成。其中,政府资金30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交通运输部车购税补助。政府资金中113559万元作为建设期补助,186441万元作为项目资本金出资。社会资本1346833万元,由社会投资人自筹资金和国内银行贷款组成,其中社会投资人自筹资金194050万元,作为项目资本金出资;项目资本金为38049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3.1%,国内银行贷款115278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0%。

在项目建设期间,由于设计变更、物价上涨(或降低)等原因造成项目总投资增加(或减少)的,项目公司相应增加(或减少)融资额度,政府投资和社会资本股权比例不变,项目资本金不变。

3.2.4 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拟采购的社会资本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本项目的施工、货物或勘察设计服务的,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货物或勘察设计服务将由社会资本自行承担,不再招标。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4.1.1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4.1.2  2017年末总资产164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净资产58亿元人民币以上;

4.1.3近三年(2015、2016和2017年)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财务状况良好,2017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5%;

4.1.4 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投资能力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融资能力不低于116亿元人民币;

4.1.5  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近三年未被武威市交通运输局、甘肃省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部取消投标资格或未被禁止进入武威市公路建设市场的;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1.6 对拟自行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货物提供或勘察设计服务的社会资本的资质和能力要求为:

1、施工能力:

(1)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和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近五年以来(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以竣(或交)工日期为准),完成过以下业绩:

1)至少完成过1条(含1条)不少于10km的一级及以上公路路基施工;

2)至少完成过1条(含1条)不少于20km的一级及以上公路路面施工。

2、勘察设计能力:

(1)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和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 近五年以来(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审批”时间为准,下同),累计独立完成不少于100km一级及以上公路主体工程勘察设计工作。

注:如同一项目中同时包含路基、路面、桥梁等工程,则均可累计认定。业绩证明应提供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适用以上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4.2 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4.2.1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8家。

    4.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内部不受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4.2.3联合体形式投标的2017年末资产负债率按照联合体成员中最优的计算;投资能力按净资产数值为准,净资产按照联合体总和确定;融资能力按“银行授信额度或银行存款证明”、“银行贷款意向书”、“针对本项目的其他融资方案”等证明确定,按照联合体各方总和为准。总资产按照联合体总和确定。

    4.2.4 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招标公告第4.1.1、4.1.5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

    4.2.5 联合体拟自行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货物提供或勘察设计服务的,成员中必须有满足本公告第4.1.6款要求的企业。

如联合体成员拟自行承担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或施工的,4.1.6款中要求的资质、业绩按照联合体成员中负责相应工程内容(设计或施工工作)的单位资质、业绩确定,即承担设计或施工的单位需满足4.1.6款中要求的设计或施工资质、业绩要求。

4.3 凡在交通运输部或甘肃省公路建设市场最新信用评价中,被评为C级或D级或曾被评为C级或D级但处罚期限未过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4.4招标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投标人应予以配合。

4.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如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停止办理查询的,则提供有效期内的查询函或《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相关查询截图。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方式:此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请登录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免费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报名,详情请咨询代理机构。报名及获取文件时间:2018年8月13日0时0分至2018年8月17日23 时59分。   

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获取数字证书后,投标人登录系统登记参与项目投标,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 下载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和缴纳投标保证金,系统会将“投标登记号”实时发送到投标人手机。其他详见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将疑问函件的电子文件(word版和带公章的扫描版)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电子邮箱442601554@qq.com,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6日8时45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45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一厅。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仅指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携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近三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银行保函原件(如有)备查。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发布。

8. 投标保证金

8.1参加本项目投标将需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金额:500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保函。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户  名:武威市交通运输局 

账  号:104510204531

开户银行:中行宣武路支行

行  号:104828008057

查询电话:0935-6969671

投标人在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网银、电汇或支票转账的方式缴纳至指定账户(禁止用现金缴纳)。并在用途栏或备注栏内填写“8位投标登记号”,不填写或填写错误为无效。

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投标人应开具金额与投标保证金一致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由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支行及以上银行开具。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威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武威市凉州区交通大厦6楼

电  话:0935-6985878、18093568669

联系人:李福之

招标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

联 系 人:范晓霞

电话:13993551171

电子邮箱:442601554@qq.com

 

 2018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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