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国道108线K641+208-K679+465段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审批发【2018】338号批复,施工图设计由山西省公路局以晋公技发【2018】311号批复,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交通运输部补助资金外,其余从省成品油税中安排,招标人为山西省公路局晋中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安全隐患处治工程,所属路段起点位于榆次区东长寿(国道108线K641+208处),终点位于祁县东观镇(国道108线K679+465处),该路段现为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K641+208-K641+593段路基宽度26米,K641+593-K679+465段路基宽度23米,路线全长38.257公里,技术标准维持现有公路技术标准不变。
2.2招标范围:本次施工划分为一个标段。主要工程内容为:全线新增分设型四(SBm)级中央分隔带波形护栏,过村镇路段2.41公里和填方路段(填高大于3.5米)15.49公里新增路侧波形梁护栏(Gr-SB-2E);完善沿线标志、标线及防眩设施。
2.3本项目计划施工工期:计划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和山西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从业资质,其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近五年内(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最新信用评价为D级的施工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4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施工经验6年以上,持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公路工程专业,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作为项目经理至少完成过1项一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管理,同时必须持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登记单位为投标人单位
项目总工资格要求: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工程施工经验8年以上,作为项目总工至少完成过1项一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技术管理,同时必须持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登记单位为投标人单位。
投标文件中拟委任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与报名时提供的一致,且不得更换。
3.6如存在关联关系的施工投标人和监理投标人在评标时同时列为相应标段中标候选人时,则优先确定施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同时取消监理投标人的中标候选人资格。
3.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无“行政处罚”、“黑名单”。
3.8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1获取时间:2018-08-03 10:00:00至2018-08-10 10:00:00(北京时间)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工作)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申请下载招标文件。
4.3标书售价:1000元人民币(不含图纸),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注:凡有意参与投标人,须在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库完成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情请查看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主体库注册指南。主体库资料核验咨询电话:0351-7731313;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351-7731318;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太原市坞城南路50号。
五、投标文件的加密要求及递交
5.1投标文件加密要求,投标人应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编辑器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正常递交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方式
6.1开标时间:
6.2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凡有意参与的投标人,请于2018-08-03 10:00:00至2018-08-10 10:00:00(北京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7.2投标人报名时应上传以下证件扫描件:
(1)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企业业绩、拟任项目经理和拟任项目总工业绩证明材料;
(7)拟任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在政府相关部门网站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9)投标人同时须提供用A4纸打印的联系表一份(内容包括:联系人、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7.3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应能够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http://www.mohurd.gov.cn/)办事大厅>人员资格查询>全国建造师信息查询(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中查询到,并于报名资料中提供完整网页截图,如查询不到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该人员的资格不予认定。
拟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业绩,如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BM/)或“山西省公路市场管理平台”(http://47.95.194.106:88/portal/index)中可查询到,附网页截图;否则须出具其他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其个人业绩,另须附项目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方予认定。
投标人报名资料中的企业业绩,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BM/)或“山西省公路市场管理平台”(http://47.95.194.106:88/portal/index)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网页截图或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发展改革网站发布的招标公告及中标结果公示的网页彩色影印件,上述证明材料中应明确表述本项目资格审查所需的工程内容(例如工程名称、公路等级、里程长度(或者里程桩号)、主要工程量、交(竣)工时间等)。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7.4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7.5本公告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八、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山西省公路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西省公路局晋中分局
地 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安宁东街金润商务
联 系 人:齐丽丽、霍娟娟
电 话:0354-2660108
传 真:0354-2660108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国际大厦26楼
联 系 人:邸明、郭海芳、张永强
电 话:0351-2834497
电子邮件:ZZKTCF@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