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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307线盐池至高沙窝段公路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18-07-20 中国路桥网0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国道307线盐池至高沙窝段公路 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改委以《自治区发改委关于批准国道307线盐池至高沙窝段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307线盐池至高沙窝段公路 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改委以《自治区发改委关于批准国道307线盐池至高沙窝段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宁发改审发[2018]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车购税补助及自治区财政性资金,招标人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盐池县境内,起点位于盐池县城东南侧,国道307线与盐池县北环路交叉处,路线总体自东向西沿盐池县北环路和国道307线旧路布设,经花马池镇、在高沙窝镇过境段向南改线新建,终点止于高沙窝镇西北侧,顺接旧路。项目全长约48公里,其中旧路改造42公里,改线新建6公里。

2.2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招标范围:本次勘察设计招标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地质勘探等,主要工程设计内容:路基、路面、桥涵及交通安全设施等。  

工作内容:(1)地质勘察(含初勘、详勘、技术资料、后期服务及补勘等)全部内容。(2)设计测量、总体规划、初步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单体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全部内容。(3)招标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一切的与设计单位相关的设计服务、指导、咨询、配合、验收、协调以及进行可能涉及的相应设计工作和协助发包人办理国土、林业及建设相关批复手续等全部工作。

2.3标段划分:本次勘察设计进行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4勘察设计计划周期

①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 1 个月内提交初步设计外业验收资料(含地勘专项验收);

②初步设计外业验收通过(含地勘专项验收)之日起 1 个月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③初步设计审查通过之日起 1 个月内,提交详勘专项验收资料;

④详勘专项验收通过之日起 2 个月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⑤征地拆迁图编绘及界桩敷设:施工图设计完成后;

⑥后续服务:从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结束;

⑦根据土地预审等单项评估所要求的时限提交所需设计资料,并参加相应单项评估会议和进

行设计汇报;

⑧其他:若业主根据需要先期开工试验段,该设计内容及设计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专业:公路)乙级(或以上资质);近5 年内(从2013年至今)成功完成过一条新建或改建二级或以上等级公路项目(至少25公里以上)的勘察设计工作;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宁夏”( http://www.nxcredit.gov.cn)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陆管理,投标人办理CA锁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办理地点: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B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大厅,相关费用请自理。平台操作及相关业务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2018年7月25日(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电子交易系统可正常报名), 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 2018年7月25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4.3投标人在网上电子交易系统报名时,应按交易平台的提示申请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缴纳帐号由网上电子交易系统自动生成,通过网银缴纳,完成费用缴纳后才视为报名成功。投标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获取缴纳相关费用的账号,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成功缴纳相关费用后,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并到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809室领取相关资料(本项目工可报告)。招标文件(含相关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交费成功的投标人请携带银行付款票据及相关证明材料于投标结束后到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401室开具发票,联系人:方会计,联系电话:0951-6076624。

4.4 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10日9时00分,投标人的应于当日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厅(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B座四楼或五楼,具体开标厅详见四楼和五楼指示屏)。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地  址: 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809室

邮  编: 750011

联系人:穆先生

电  话: 0951-6076763

附件:关键内容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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