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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太湖公路及环湖沿路大堤加固工程(长兴段)桥梁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2009-04-03 中国路桥网 佚名 0
环太湖公路及环湖沿路大堤加固工程(以下简称“该项目”)初步设计已经浙发改设计[2008]183文批准建设,并已列入2008年度基本建设计划。本项目共分三段,分别为长兴段、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段和吴兴区段,浙江长兴环太湖经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该项目长兴段的业主,负责该项目长兴段的招标采购。现决定对长兴段桥梁工程的施工和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强制性资格条件和工程数量详见浙江交通网(www.zjt.gov.cn)。
1、工程概况:环太湖公路及环湖沿路大堤加固工程(长兴段)起点桩号K0+058,终点桩号K21+640,主线全长21.582km。本段大桥3座,长兴港大桥起点桩号为K8+036.9,终点桩号为K9+478.1,桥梁全长1441.2m,全桥配跨为41×35m;杨家浦港桥起点桩号为K10+7804.2,终点桩号为K11+445.8,桥梁全长641.6m,全桥配跨为8×30+(42+70+42)+8×30m;合溪新港大桥起点桩号为K5+776.36,终点桩号为K6+051.64,桥梁全长275.28m,全桥配跨为5×20+3×30+4×20m。
按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6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桥梁宽24.5米。
2、合同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
本次招标共2个施工合同段和1个监理合同段。
(1)QL-4施工合同段:长兴港大桥,上部结构采用41×35m现浇预应力混凝土箱梁,下部结构部分为柱式墩台,部分采用预应力V型墩身,钻孔灌注桩基础。
(2)QL-5施工合同段:杨家浦港桥和合溪新港大桥,合溪新港大桥主桥上部结构采用3×30m现浇预应力砼连续箱梁,引桥上部结构采用5×20m和4×20m预应力砼先简支后连续小箱梁;下部结构均为柱式墩台,钻孔灌注桩基础;杨家浦港桥主桥上部结构为V腿连续刚构梁(42+70+42m),引桥上部结构为8×30m+8×30m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下部结构为柱式墩,钻孔灌注桩基础。
施工合同段计划工期均为20个月,缺陷责任期均为24个月。
(3)J2监理合同段为:QL-4、QL-5合同段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主要工程内容为桥梁上部、下部结构和桩基础工程。
计划监理服务期为46个月,其中施工期监理22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24个月。
3、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且具有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企业,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的施工企业,均可报名参加QL-4、QL-5施工合同段投标。信用评价结果为AA级信用企业(以浙江省交通厅最新公布的为准)可参加2个合同段的投标(最多只能中1个合同段),其它企业可参加1个合同段的投标。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监理经历的监理企业,均可报名参加J2监理合同段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2009年4月3日至2009年4月10日(节假日除外)9∶00-11∶30时和14∶00~16∶30时(北京时间,以下同)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仅对施工合同段)和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登记手册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到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五环广场东环302室,联系电话0571-87630257)购买招标文件。
施工合同段招标文件每套收成本费人民币800元(《范本》自备),各合同段参考资料每套售价1200元,监理合同段招标文件每套收成本费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未取得交易登记手册的投标申请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先办理承包单位交易档案登记手续,具体办理事项请登录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http://www.zmctc.com)。
5、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现场考察并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现场考察时间:2009年4月11日9∶30时,集中地点:浙江长兴环太湖经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长兴县雉城镇县前街桥东128号)。
标前会议时间:2009年4月11日10∶30时,地点:浙江长兴县交通局八楼会议室(长兴县雉城镇明珠二路58号)。
6、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4月27日9∶3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送交至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五环广场东环信息大厅),逾期不予受理。
7、招标人将在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时参加。
8、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期三天前,办妥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的交易席位并交纳席位费,否则,交易中心电脑系统将无法接受投标。
9、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施工合同段提交8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担保(银行电汇),监理合同段提交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担保(银行电汇)。投标人必须在2009年4月24 日16:00时(北京时间)之前将投标担保汇到指定帐户。银行电汇必须由投标人账户汇出,汇款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投标人若参加2个施工合同段的投标,须提交2份投标担保。
开户名称:浙江长兴环太湖经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长兴建行营业部
帐 号:33001647235053003307
招标人:浙江长兴环太湖经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长兴县雉城镇县前街桥东128号
邮 编:313100
联系人:茆先生
电 话:0572-6226356
传 真:0572-6226863
招标代理人:杭州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彬彬
地 址:杭州市西溪路133号
邮 编:310007
电话:0571-87799816
传 真:0571-87799822
日 期:2009年4月2日 附件1:施工合同段强制性资格条件
附件2:监理合同段强制性资格条件

附件1 附件1

附件2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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