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山西省晋中市昔阳县昔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省道317公路改线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招标
项目编号:HAZB-ZC-FW-2018083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永宏
项目联系电话:13835492488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昔阳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昔阳县常家街1号
联系方式:乔永宏 1383549248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西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白玉凤 石亚琼 王锐 0351-2715147 15388516459 18003404389
代理机构地址: 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7584.74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8年07月12日 08:30 至 2018年07月1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地点: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招标一部;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时间:2018年7月12日至7月18日,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携带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合同(可分别提供满足3.1.6(2)目要求的公路、桥梁施工合同)、项目经理职称证书及注册建造师证、联合体协议(如为联合体);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3.1.1 参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1.2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3.1.32017年末净资产不得低于3200万元人民币,近三年财务状况均为盈利。(以经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2016、2017年度财务报告为准,成立年限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 3.1.4 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投资能力不低于3165万元,融资能力不低于:项目估算总投资-项目资本金金额(3516.95万元);3.1.5 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3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申请人银行信用为AA及以上;3.1.6 对承担本项目的施工的社会资本的资质和能力要求为:(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近五年承担过类似项目(二级及以上包含大桥的公路项目,如果项目中没有大桥工程,需另提供市政桥或者公路的大桥项目)的施工建设;(3)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且在本单位注册,并同时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或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1.7 近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3.1.8 投标人须在交通运输部或地方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信用评价的综合考核中,未被评为D级或曾被评为D级但处罚期限已过。3.1.9 投标人受到交通运输部或地方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不允许投标。3.1.10 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完善,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能遵从合同合法合规运营。3.1.1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3.1.12 在“信用中国”网站或者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3.2 联合体投标的规定:3.2.1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3.2.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3.2.3联合体投融资能力,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加权总和确定。3.2.4联合体应符合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均不予通过评审。3.4 招标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公告
四、审查标准、方法:
合格制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8-08-0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8月02日 10: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昔阳县政府9层会议室
六、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山西省晋中市昔阳县昔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省道317公路改线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招标。
2.1.2 招标编号:HAZB-ZC-FW-20180833-2。
2.1.3 建设规模:昔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省道317公路改线工程西起安阳沟村口,东至柏叶底和西固壁接壤处,长6.650公里,占地325亩,路基宽度为12米,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年限为15年,设计行车速度采用60km/h,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大桥4座、中桥1座,全长1036米,涵洞24道,通道3处,桥涵设计采用公路I级荷载标准,与路基同宽。项目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2.1.4 合作期限:合作期限15年(建设期1年,运营期14年)。
2.1.5 回报机制:政府付费
2.1.6 项目估算总投资: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7584.74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7136.68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448.06万元。
2.2 招标范围
2.2.1 本次招标范围为山西省晋中市昔阳县昔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省道317公路改线工程PPP项目的社会资本,具体操作模式见本公告2.2.2款。
2.2.2 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具体操作模式为建设一运营一移交(BOT) 模式。
2.2.3 政府参股项目公司,政府将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政府出资比例为注册资本金的10%,即出资额约为:351.69万元。
2.2.4 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社会资本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提供本项目施工的,本项目相应的施工可由社会资本自行承担,不再招标。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昔阳县交通运输局
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无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详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