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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监理07标资格预审公告

   2018-06-21 中国路桥网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设施发﹝2017﹞994号审批,项目业
      1.招标条件

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苏发改设施发﹝2017﹞994号审批,项目业主为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 ,招标人为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监理07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址:南通市

2.2工程规模:

本工程线路起自通州区平潮站,线路经过通州区、港闸区、崇川区,止于开发区振兴路,线路全长39.4公里,线路中共设地下站28座、5座换乘车站,并设平东车辆段、小海停车场各一座,及线网共享控制中心一座(具体内容参见可行性研究批复并以业主要求为准)。本次监理范围涉及小海停车场平东车辆段及综合基地和通沪大道站。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招标范围:

南通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的平东车辆段及综合基地、小海停车场及通沪大道站施工图范围内市政工程含前期工程、土建工程;防水工程;降水工程;机电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管网等的预埋件和预留孔洞;防迷流;接地网工程以及临时性工程的施工、安装与拆除等项目的监理服务,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范围

标段内容

07标

平东车辆段及综合基地、小海停车场及通沪大道站

平东车辆段及综合基地、小海停车场、通沪大道站市政、土建工程等施工监理服务。

招标人保留微调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的权利,以最终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格预审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资质证书中注明“不含地铁轻轨工程”及其他类似描述的不符合本次招标的要求)或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申请人业绩要求:

申请人自2010年1月1日至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内,完成过国内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段或铁路场段工程土建施工监理项目。

3.3拟派项目总监资格要求:

3.3.1项目总监为申请人正式人员,年龄(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在5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10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从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理8年及以上和担任总监理工程师3年及以上,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总监;

3.3.2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与申请人名称一致);

3.3.3作为项目总监完成过国内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段或铁路场段工程土建施工监理项目业绩。

注: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总监,且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②担任在建工程的项目总监,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书面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③在递交招标文件前完成变更,并且有原发包人同意变更证明,变更的项目,不计入该总监业绩。

3.3.4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4其他

3.4.1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2申请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

3.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出现前述情况,申请人应当做好协商,于资格预审时选出一个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如不能按时选出申请人的,招标人有权否决所有相关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格。

3.4.4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申请人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且未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超过5年的。

3.4.5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6与对应土建施工标段的中标单位有参股、控股或被控股关系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采用资格预审(合格制)。

5.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居民身份证,于2018年621日至2018年71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条要求的资料,到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1市政务中心北侧停车综合楼14楼1410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资格预审文件购买事宜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见第10条,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72930分2018721730分,地点为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裙楼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网址:http://ggzyjy.ntzw.gov.cn。

9.其他

招标人可以对申请人进行实地考察,并核查申请人所提供合同或证明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申请人投标资格,并列入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负面清单,拒绝其参与后续项目的投标。

10.联系方式

  人: 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址: 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1市政务中心北侧停车综合楼11楼1116室

    编: 226001 

  人: 先生

    话: 0513-69900265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世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杜先生  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18344806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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