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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区至111线连接线道路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18-06-20 中国路桥网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区至111线连接线道路工程项目施工已由丰宁满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局以2018-018号批准建设,施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区至111线连接线道路工程项目施工已由丰宁满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局以 2018-018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丰宁满族自治县公路建设指挥部 以批准,项目业主为丰宁满族自治县公路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丰宁满族自治县政府多渠道自行筹措,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丰宁满族自治县公路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

2.2建设规模:路线起于新111线南瓦窑中桥北K177+885公里处,由西向东经玉源生物开发有限公司北侧到旧111线平交,进入项目区,全长1.5公里。路基宽度30m,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km/h,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I级。路基宽度30m,路基标准横断面:2米人行道+3.5米非机动车道+2米绿化带+4×3.75米行车道+2米绿化带+3.5米非机动车道+2米人行道。

2.3工期: 2018年7月15日至2018年10月31日,工期109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区至111线连接线道路工程项目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载明。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近五年内(2013年2月1日至今,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不少于3公里(含)以上的二级(含)以上的新建、改建、公路工程业绩(工程内容至少包括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的施工经验。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招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申请人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无重大未决诉讼事项,申请人需在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无行贿受贿记录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下载、保证金和答疑)

4.1招标文件下载

(1)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文件,不接受现场发售。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6月20日9时00分至2018年6月26日17时00分登录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平台,点击“市场主体登录”并选择“投标方登录”,登录系统后进入“获取文件”功能模块,选择项目名称,填写投标信息后,下载招标文件。因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导致无法申报的,责任自负。

(2)首次登录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平台网上发售系统的,须在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平台用户登录“市场主体登录”注册,注册后应先登录“投标方登录”,在资料管理-基本信息中完善基本信息,提交至信息库审核(所登记信用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携带信用信息登记时扫描件上传的证件资料原件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窗口办理信息审核。因未及时办理信用登记及相关手续导致无法申报的,责任自负。审核通过后进入正式库-再进入 “获取文件”功能模块,选择项目名称,填写投标信息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3)本项目不发售纸质版,投标人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现场现金收取,未按要求支付招标文件费的将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4.2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拾伍万圆整(小写:35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形式:可以采用电汇、现金、支票、或银行保函形式。

(3)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4)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备注:1、银行保函开具成功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登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确认交纳”并且“打印回执”,如未“确认交纳”将无法正常显示投标单位信息。2、以现金或支票方式的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企业基本开户行账户汇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到招标人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在电汇时,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和汇款事由(递交投标保证金),对未注明项目名称和汇款事由而造成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

帐户名称: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13050110237800000306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丰宁支行

(联系电话:0314-8086712  )

4.3招标文件的答疑

(1)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可在提问截止时间前登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提疑”系统进行提问,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露投标企业基本信息。泄露该企业基本信息的,系统自动拒绝接受。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提疑。

(2)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在答疑截止时间前(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提问情况确定)对投标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并将答疑内容以及需要修改、补充事项的《补遗文件》公布在该项目“在提答疑”模块内,投标人应及时查阅。未在规定时间提疑和查阅答疑、补遗文件的,所造成的投标影响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答疑时间要求: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18年6月27日17时00分。招标人解答截止时间2018年6月28日17时00分。    

(4)答疑方式:网上答疑,拒绝现场答疑。请投标人务必第一时间查阅招标文件,并注意提疑、答疑时间,如有疑问须在规定时间内提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考察期间发生的费用和一切风险,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11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 分至10时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以及未按要求支付招标文件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丰宁满族自治县公路建设指挥部        河北久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地  址:承德市万华新世界D区9号1602

邮政编码:    068350    邮政编码:   067000      

联系人:   付守旺    联系人:    李宝功     

电   话:13832472229  电 话:   0314-2022877、15903143618 

传   真:         传   真:   0314-2022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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