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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轨道交通线网档案中心及公安轨道应急指挥中心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2018-06-19 中国路桥网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苏州市轨道交通线网档案中心及公安轨道应急指挥中心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已由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市轨道交通线网档案中心及公安轨道应急指挥中心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已由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发改中心[2016]17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

    规模:总用地面积约129015m2,总建筑面积:31667m2,基坑局部最深开挖14m,工程造价约17988.81万元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3205011612200111002001
苏州市轨道交通线网档案中心及公安轨道应急指挥中心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苏州市轨道交通线网档案中心及公安轨道应急指挥中心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73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详见其他明确事项)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6月19日至2018年06月25日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评审时)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7月13日 09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5.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6.其它明确事项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 房屋建筑-Ⅰ组、II组);对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 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取得安全B类证书、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二)资格审查合格其他条件: 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2013年6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中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或以业主出具的工程完工证明为准)承担过单体建筑面积18000m2及以上(以竣工验收报告面积为准)且基坑开挖深度最深达到14米及以上(以图纸及业主证明等材料为准)的公共建筑类施工总承包工程业绩,质量为合格。(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及能够证明基坑开挖深度的证明材料等原件扫描件)。 (三) 资格审查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苏州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考核与投标资格联动管理办法》规定取消投标资格的; 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备注: 1、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携带身份证和项目负责人证书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签到,项目负责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或未带证书原件(注册建造师)的,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书视为无效标书; 2、图纸及材料品牌表请在招标文件的附属文件中下载; 3、投标单位须在规定端口上传人民检察院网站下载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具体按照江苏省招标办《关于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调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文件执行),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本标段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无在建工程及企业诚信经营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无在建工程及企业诚信经营承诺书》),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5、因上线新的招投标系统,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点击维护信息功能进入投标库维护页面,在此投标库中上传维护投标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投标人业绩以此为准,请投标申请人及时做好维护工作,未按要求执行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6、本次招标拒绝近三年有拖欠民工工资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格式见招标文件《无在建工程及企业诚信经营承诺书》),(以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上公布为准); 7、【特别提醒】:为了推动江苏省多CA互联互通工作的开展,实现企业一把CA锁全省通用的目标,保障用户招投标业务的正常操作,苏州市多CA互认注意点如下:(1)上线运行前后这段时间已经上传过投标文件的,不需要用新的驱动、工具重新制作,直接参与开标即可;(2)投标人在试运行期间务必要在开标时准备好非加密的投标文件光盘(格式为:nSZTF),作为应急使用。具体详细问题及处理方法详见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驱动、招投标工具更新升级的通知”,链接如下: 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Front/infodetail/?infoid=68d3e9de-01d7-432e-ba0c-13b69edea54c&categoryNum=006003。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大厦1405室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陈莉
联 系 人:
       
 
电 话:
0512-69899920
电 话:
       
 
传 真:
0512-69899921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3087187381@qq.com
电 子 邮 件: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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