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东新路等10条道路PPP项目
(二)采购编号:ZJCG2018-ZY002
(三)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规模:
本项目实施范围包括:湛江市东新路改造工程;湛江市建设路道路改造工程;海祥路(人民大道至海滨大道段)新建工程;海大路新建工程;百金路(人民大道至海滨大道段)新建工程;海祥路(海滨大道至观海北路段)新建工程;民和路(百金路至海光路段)新建工程;湛江市文中路新建工程;湛江市屋山横路新建工程;文西路(人民大道至椹川大道段)新建工程。
纳入本项目范围的建设投资约为113,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71,305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32,801万元,预备费8,894万元,最终以按PPP项目合同约定的实际投资额认定原则所确定的金额为准。
2、项目运作方式和内容
项目拟采用 BOT 模式进行运作,合作期限12年(含建设期 2年)。湛江市人民政府(下称“市政府”)指定湛江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中选社会资本共同成立项目公司。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投资总额的20%(暂定为人民币22600万元)。股本金由湛江市人民政府授权湛江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中标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按照10%:90%法人股权比例在湛江市合资组建项目公司。湛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与项目公司签署《PPP项目合同》,由项目公司在经营期内采用建设-运营-移交的方式,按照约定的建设标准投资建设项目,并负责项目的运营和维护,PPP项目合作期满后,将正常运行情况下的所有资产无偿移交给市政府授权政府部门或者指定机构。
3、项目服务期限
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及财政收支情况,项目合作期为12 年,建设期2年。运营期为10年。从PPP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4、服务费
项目公司完成工程投资、建设并经验收合格后,需提供运营维护服务。政府将按照PPP合同约定分期向项目公司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及运维绩效服务费。项目公司通过服务费弥补其建设投资、运营服务费用并获得合理回报。
可用性服务费指项目公司为保证项目资产可输出合乎标准和采购人需求的公共服务而进行的资本投入应获得的服务收入,主要包括纳入PPP项目范围社会资本方的建设成本、融资成本、税费及合理利润。
运维绩效服务费指项目公司为维持本项目可用性的目的提供的符合协议规定的绩效标准的运营维护服务而需要获得的服务收入,主要包括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运营维养成本、税费及必要的合理利润。
市政府承诺将向项目公司支付的服务费列入湛江市财政预算。
以上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四、采购需求: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项目实际,本项目要求社会资本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管理能力,拥有较强的投融能力,并符合规定的业绩要求,由其承担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维护任务。
五、社会资本资格要求
1、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或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业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在本项目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截止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申请人《企业征信报告》。(联合体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员任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资格预审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需提供上述材料,且均适用本条具体规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但联合体中的任何一个成员与其他独立投标人或其他联合体投标人的成员之间均不得存在上述关联关系)。
4、申请人(独立或联合体各方)若为政府融资平台公司,须满足《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相关要求。
5、申请人(独立或联合体各方)未曾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6、资格预审申请人需提供资格预审申请人及法人代表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
7、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施工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资格审查申请,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3家,联合体组成应在资格预审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成员方在中标后投资中所占股份比例、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工作分工等(各联合体合计股比为90%,联合体成员在项目公司的股份不低于10%)。
9、申请人(独立或联合体各方)已建立现代企业财务制度, 2015年、2016年度、2017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如单位成立未满三年,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
10、申请人(独立或联合体主办方)应具有较好的融资能力,独立投标人提供的公司账户存款余额或银行授信额度不低于30亿元;联合体投标的,其提供的公司账户存款余额或银行授信额度不低于30亿元(其中:主办方提供的公司账户存款余额或银行授信文件不低于10亿元),银行授信文件限国有商业银行或上市股份制银行或政策性银行。授信文件期限需在有效期内。
11、申请人(独立或联合体任何一方)近三年(
12、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资格预审文件。
六、资格预审方法
本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具体评审办法见资格预审文件)。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及未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进入下一轮公开招标活动。
七、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一)发售时间:
(二)发售地点: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标书售发室(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商务大厦四楼);
(三)文件售价:资格预审文件每套 200 元,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四)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有效期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则须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施工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申请的加盖联合体主办方公章);
3、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结果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则须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4、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上述文件均需加盖公章)。(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办理报名均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核对)。
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时间及地点
(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书面密封送达方式递交
(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址: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标书售发室(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商务大厦四楼)
(三)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8 年
九、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路桥招标网发布。
十、其他相关安排
(一)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将组织资格预审委员会对所有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社会资本进行资格预审,并按规定公示资格预审结果。
(二)采购人将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发售招标文件,具体发售时间、方式及地点等信息将另行通知。
(三)社会资本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递交至指定地点。
(四)采购人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由评审委员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推荐候选中标社会资本。
十一、特别说明:已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而不参加的社会资本,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函告集中采购机构。
十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湛江市海田路288号
联系人:王生
联系方式:0759-3195033 传真:0759-3195000
采购机构: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商务大厦四楼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方式:0759-3359813 传真:0759-3351652
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