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试验段)(项目名称)已由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设计【2017】3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镜湖站土建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估算价:约9亿元
2.2工程地点:浙江省绍兴市
2.3工程规模:(1)镜湖站位于解放大道与洋江西路路口,为1号线与2号线换乘站,两站呈T型换乘。 1号线为地下两层,站后设双停车线,2号线为地下三层。1号线车站长503.6m,标准段宽23m,基坑深18.5m;2号线车站长232m,标准段宽23m,基坑深25m。 车站总建筑面积54924m²,其中1号线部分30384m²(含换乘节点),2号线18457m²,联络线及三角区6083m²。 车站共设置8个出入口,3个紧急疏散口,1个疏散下沉广场,5组风亭,2个冷却塔;(2)113孔地热迁改;(3)电力管廊施工。
2.4招标范围: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试验段)镜湖站(SXGD1-TJSG-03标段)土建施工(含设备安装配合、装修配合、验收、缺陷责任期修复、保修期保修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2.5计划工期:1644个日历天(2018年7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技术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2.7标段划分: 1 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独立完成过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软土地质城市轨道交通地下车站工程施工业绩(不包括分包、联合体、境外承包合同),时间以竣(交)工验收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交)工验收证明材料(若竣(交)工验收证明材料只有建设单位盖章的,则还需提供至少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四方盖章的其他验收证明材料)。若以上资料均不能体现软土地质(软土地质定义详见“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下同)的,还应同时提供能够体现软土地质的地质勘察报告;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①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资质),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②具有土木工程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出生日期不早于1963年1月1日;③投标文件中所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和绍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中所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软土地质城市轨道交通地下车站工程施工业绩(不包括分包、联合体、境外承包合同);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交)工验收证明材料(若竣(交)工验收证明材料只有建设单位盖章的,则还需提供至少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四方盖章的其他验收证明材料)。若以上资料均不能体现软土地质的,还应同时提供能够体现软土地质的地质勘察报告。若以上资料均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身份的,还应同时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予以说明;
3.5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投拟入本项目的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不得少于4人,且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提供相应任职文件;
3.6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土木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5年 1月 1 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绍兴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9浙江省外企业具有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有效期内),浙江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3.10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11企业具有年度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会员资格,未具有该会员资格的,需在投标报名截止前及时办妥临时会员相关手续,并缴纳会员费(席位费);
3.1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3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交易员于2018年6月4日至2018年6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建设项目投标报名窗口刷交易员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自助报名或CA网上投标报名,并同时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在窗口刷身份证自主报名的,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递交《项目投标报名承诺书》(表格可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一式三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5.1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捌拾 万元,投标保证金在报名截止前缴纳,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1: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6224861565790669477;账户2: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3110810043375828489;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5.2具有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联保资格的投标人不再缴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接受绍兴市招投标协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和报名时无需提供。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6.2评标办法:综合评抽法。
6.3中标方式:评标价与评标衡量值偏差绝对值最小中标。
6.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 6 月 27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指定的开标室。
6.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路桥招标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上发布。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绍兴市车站路216号绍兴火车站综合楼3楼
联 系 人: 毛工
电 话: 0575-88269901
代理机构: 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绍兴市车站路216号绍兴火车站综合楼3楼
联 系 人: 陈工
电 话: 0575-88266682
招标人: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18 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