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丹东至锡林浩特国家高速公路经棚至锡林浩特段(锡林郭勒盟境内)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经棚至锡林浩特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字[2013]1208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经棚至锡林浩特段公路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内交发﹝2013﹞579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丹锡高速经棚至锡林浩特公路锡盟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地方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丹锡高速经棚至锡林浩特公路锡盟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现对该项目交工后增加的积沙防治及环保设施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经棚至锡林浩特段公路是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7918”网中丹东至锡林浩特公路中的一段,项目起点(K0+000)位于赤峰市克什克腾旗,与已建的省际通道(S105线)白音察干至阿荣旗段一级公路相接,终点顺接锡林浩特市杭盖路,终点桩号K136+870.388。路线全长135.862公里。经棚至锡林浩特段公路分经棚至阿其乌拉段(赤峰段K0+000-K64+422.56)和丹锡高速阿其乌拉至锡林浩特段(锡盟段K64+277.27-K136+870.388),锡盟段起点K64+277.27接赤峰段终点K64+422.56。
丹东至锡林浩特国家高速公路经棚至锡林浩特段公路(锡林郭勒盟境内)(即阿其乌拉至锡林浩特段)起点位于赤峰市克什克腾旗阿其乌拉,接丹锡高速经棚至阿其乌拉段(赤峰段)终点,起点桩号K64+277.27,经白音锡勒牧场,终点位于锡林浩特市市区,与锡林浩特市杭盖路顺接,终点桩号K136+870.388。本段主线全长72.553公里(含短链39.998米),设置锡林浩特和白音锡勒2条连接线,锡林浩特连接线长16.5公里,白音锡勒连接线长4.398公里。本段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100公里/小时,采用26米整体式路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桥涵及路基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锡林浩特连接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100公里/小时,采用26米整体式路基;白音锡勒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路基宽12米;辅道利用现有G303二级公路,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12米。设置主线收费站、匝道收费站、服务区、养护工区及养护应急保障点各1处。
本招标项目涉及下列工程:
(1)丹锡高速K876-K878段积沙防治:高速公路上风侧(路基左侧)与303国道之间范围内休耕植草(种植多年生披碱草);且在高速公路适当位置设置150米长防尘网+150米长双层焊接网的防沙设施;并采用隔离栅进行围封。
(2)增设环保设施:在锡林郭勒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出路段设置禁鸣标志牌;主线所有大桥两侧桥头设置危险品运输车辆安全警示牌;在K76+000-K79+000段(现阶段里程桩号为K886+470-K889+470)两侧路肩设置防眩板及相应安全设施,以减少光污染对重点保护鸟类繁殖的影响。
2.2 计划工期12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7月1日,计划交工日期:2018年10月31日。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为XMXZSS,招标范围为积沙防治、增设环保设施等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绿化施工;
(2)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
(3)近5年(2013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a.至少完成过2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2项业绩内容叠加必须涵盖护栏、隔离栅工程内容)施工并通过交工验收;
b.至少完成过2项绿化工程项目施工并通过交工验收;
上述要求必须同时满足。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a款规定,联合体成员须满足b款规定。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项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件列入名录的投标人)
本次招标关于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附件。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31日至2018年6月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休息)登陆“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的CA数字证书进入“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须在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入库注册并获取CA数字证书后方可登陆“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参与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办理诚信入库注册相关流程见“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技术支持联系方式:QQ:2694077910 ,电话:0479-8104392 ,诚信入库审核窗口电话:0479-8108994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拟定为2018年6月2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北京路19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同时递交。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4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现金或支票或银行保函。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8. 监督部门
招标人监督机构:锡林郭勒盟交通运输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多伦路交通投资大厦
电 话:0479-8223784
邮 编:026000
交易平台监督机构:内蒙古自治区锡盟纪委监察局效能投诉中心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北京路19号
电 话:0479-8240997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丹锡高速经棚至锡林浩特公路锡盟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察哈尔大街76号
邮 编:026000
电 话:0479-6220122
传 真:0479-6220122
联 系 人:臧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政编码:010051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7804713061
传 真:0471-6539254
网 址:www.nm-highway.com
2018年5月30日
相关附件:丹锡高速积沙防治及环保设施施工招标公告附件.doc* 若点击无法直接下载,您可以右键选择"目标另存为..."